懲教署過去3年投訴僅1%獲證實 釋囚斥人員互相包庇 追究艱難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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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連有電影、報道講述青少年犯在懲教院所內不為人知、被虐打的生活,再有身患肝病的釋囚道出自己的遭遇。他聲稱自己曾遭延誤治療、毆打,甚至勸退他投訴,遭對方恐嚇「贏咗一次,不過以後點捱?」,故直斥現時懲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投訴制度,根本未能處理及保護投訴人。社區組織協會亦指過去3年逾300宗投訴,僅3宗獲證明屬實,其餘大部分是「無法追查」,故認為制度須檢討現行制度。
懲教事務職員協會指,投訴機制行之有效,認為指控對懲教工作不公平,促請相關人士若知道違法行為,應盡快報警。

陳先生斥懲教人員互相包庇,在囚人士難以成功投訴人員的違規行為。(鍾偉德攝)

「出冊」不久的陳先生(化名)曾是赤柱監獄度過人生數個年頭,見盡懲教署職員值規時各種懷疑違規、違法。患有肝病的他在囚期間要定期要運送到外面醫院覆診,不過兩年多前院所為他錯誤安排運載甲類犯(最高保安級別)密封囚車,身為丙類犯的陳先生知道該囚車會害他又暈又嘔,拒絕登車。一位見習懲教主任就陳先生拒絕登車,命令他聲明已完全康復毋須覆診,致他斷藥及延誤治療,「一唔食藥肝病毒升到天文數字。」

只懲不教,其身不正點教化人?處理投訴咁卑鄙,好難教導公義。
更生人士陳先生
陳先生稱坐過運送甲類犯囚車覆診,坐在密封小格內沿途似骰仔般搖得又暈又嘔,又問「葉繼歡都係甲級犯,咁點解我要同另一個甲級犯一架車?」(資料圖片)
陳先生於赤柱監獄服刑時見盡懲教人員互相包庇技倆。(資料圖片)

內部調查欠透明 有錯不認其身不正

陳先生向署方舉報,惟內部的投訴調查組到獄中求證,不論其他懲教員或囚犯均稱未知有違規情況,投查組也沒有翻查監獄閉路電視片段。他相信被指控的主任經高層勸退離職,而投訴組最後因未聯絡上被投訴人以「無法追查」結案。

「四道牆入面佢(懲教)最大!大部分人怕報復唔敢投訴,我係忍無可忍。」他曾就不公違規向行政長官、太平紳士舉報,卻在獄內被警告「問仲要坐幾耐,贏咗一次,不過以後點捱。」他聲稱之後更被兩名獄方人員帶到無閉路電視的茶水房毆打,又被誣蔑私藏違禁品要紀律聆訊及加刑。監獄內盡是要面對過錯、承擔法律責任的犯人,陳先生不禁質疑懲教人員互相包庇的「文化」,有錯不認怎能教化犯人。

社協提出多項建議,期望增加懲教署處理獄內投訴透明度,提升在囚人士的基本權利。(鍾偉德攝)

投訴懲教署3年僅3宗成立

據懲教署年報於過去3年,完成調查及批簽結果的314個案中,僅3宗「屬實」證明人員有錯失;183宗卻因「證據不足」、「投訴超出時限」、「內容超越調查權力範圍」等原因而「無法追查」。

儘管懲教署為在囚人士提供多個接收投訴的渠道,包括向巡視的太平紳士投訴,但個案往往交回署方內部投訴調查組跟進調查,產生「自己人查自己人」觀感。社協發表報告,建議懲教增設獨立監察員確保調查透明、加強在投訴時保密工作避免令囚犯擔憂被報復而不敢投訴,署方更應延長閉路電視片段、保護投訴人,為囚犯移動冊的存檔時限,令投訴調查有足夠物證追查等共9項建議。

懲教確認收過投訴 不時檢討優化制度

懲教署發言人回應曾經接收相類似投訴,事件仍在調查中。署方一向非常重視及會公平處理任何人士的投訴,在囚人士或刑釋人士,如對待遇感到受屈,可選擇經懲教署內外不同途徑提出申訴或表達不滿。署方不時檢討和優化處理投訴的機制,務求提升部門處理投訴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達致公開、公平和公正的目標。

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回應指,懲教署的投訴機制行之有效,亦有投訴委員會審核投訴的調查結果,認為有關指控對懲教署人員的工作不公平,又促請相關人士若知道違法行為,應盡快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