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網上賣禁藥 一男子被捕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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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涉嫌於網上非法售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今日被警方拘捕,衞生署正繼續調查案件,並呼籲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
衞生署早前接獲投訴,有人於網上銷售三款以日文標示含有「布洛芬」或「二氫可待因」的藥品,標籤上亦未附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警方今日拘捕涉案的27歲男賣家,衞生署亦調查案件。
「布洛芬」與「二氫可待因」均屬第1部毒藥。「布洛芬」為非類固醇消炎藥,可用以減輕疼痛,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可用於止咳,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和便秘。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署方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亦呼籲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可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如不幸食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