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捲小巴車底】傷者欲轉行巴士車長 工會批現場無護航車
今早秀茂坪利安道發生專線小巴失控撞向一個渠務工程工地意外事件,小巴猛撼工地一輛工程車及撞倒一名22歲工人捲入車底。工業傷亡權益會下午召開記者會,指路政署負責審批道路工程,惟在意外現場沒有發現安排護航車、指示燈牌並非放在工地前方等問題,促請盡快交代,並建議日後可在施工地點設置流動防撞欄,保障道路工人的安全。
今晨約11時,一輛54號專線小巴沿秀茂坪利安道往順天方向行駛,至順景街時突然猛撼前方一輛工程車,一名22歲姓梁的工人被捲入車底,頭部重創昏迷。工業傷亡權益會下午就事件召開記者招待會,指道路工程工人遭駛至車輛撞及的意外已非首次發生,對事件表示遺憾及憤怒,目前該名22歲工人正在醫院進行手術,情況仍然危殆。
工權會表示,是次的施工位置在路中,附近只見放置了數個雪糕筒及箭嘴指示牌,惟未見有放置護航車,工人站立的位置,與箭嘴指示牌的距離太短,無法起緩衝作用,指示燈牌亦非放在工地前方,令駛近工地的司機無法有足夠時間減速,現場亦沒有封閉任何行車線保障工人安全。工權會總幹事陳錦康表示,路政署一直向公眾表示,所有道路工程做足安全措施,署方必須作出交代,並希望署方檢視是次工程的審批程序是否有問題。
陳錦康又指,早前曾與署方建議在工地放置防撞欄,「業界講過好多次,要落水馬、石屎馬,甚至一啲流動防撞欄,防止駕駛者失控時直接撞入施工範圍」,惟遭署方否決,現促請署方應立即修改道路工程的安全措施,並加強監管承辦商,「如有違規,會影響承建商日後嘅投標」。陳建議,當局進行道路工程時,應該封路,「封多一條線,對工人嘅保障就大大增加」。
土木工程拓展署:該臨時交通措施符合現行守則
土木工程拓展署回覆指,安達臣道發展計劃的承建商今早10時開始,在利安道近順景街交界,為一雨水渠進行清洗及閉路電視記錄工程。當時現場設有臨時交通措施以指示車輛有關臨時道路安排,而該工地範圍亦有臨時圍封,該臨時交通措施符合現行守則,並得到有關部門的核准,涉事工人當時有穿戴安全帽及反光衣,該署指會密切留意受傷工人的最新情況,以及督促承建商給予工人適切的幫助。
路政署去年推新措施 時速70公里以上需加設護航車
路政署回覆指,署方訂立《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所有道路工程的承建商均需遵守,署方亦會進行抽查。去年11月1日,路政署推出三項新措施,並根據法例制訂及按需要更新《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包括在時速限制70公里或以上的道路進行工程時,於封閉路段的前端加設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或適當防撞等級的護欄及緩衝距離;在快速公路進行流動作業時,須使用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輪、閃爍箭咀指示燈號、閃動警告燈及標誌等要求;需提高護航車緩撞裝置尾部反光度的規格,以加強對車輛的警示作用,及清楚列明護航車的最少重量,加強對工地工人的防護能力。
此外,22歲姓梁的傷者現時仍在搶救中,工權會表示已接觸傷者父母,兩老指傷者在涉事公司任職兩年,為人孝順父母,勤儉守時,不煙不酒,並有志於一兩年後投考巴士車長,豈料今日竟飛來橫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