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生拿鎖匙入同學屋遇著伯母 爆竊等罪成判社服240小時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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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生被指在讀中六时,午膳時偷取男同學鎖匙,並潛進對方住所,惟撞到同學母親返家,並發現他穿着鞋蓋上被躺在其子床上。男生審訊時聲稱,因怕同學做儍事,故入屋看看,強調沒有偷竊,但仍被裁定盜竊及爆竊兩罪成,今(24日)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被告梁鏗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偷竊及爆竊罪成。(資料圖片)

官:被告完成學業可回饋社會

被告梁鏗,20歲,現時於城市大學人力資源系就讀一年級。法官判刑時指,如被告完成學業後,可投身和回饋社會,對社會有正面影響,如判被告入獄,社會會失去正資產,另外被告已還押一個月,已有深切反省並承諾會重新做人,故決定採納報告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聲稱擔心同學做儍事入屋查看

案情指,去年3月7日案發時,被告仍為九龍塘學校中學部中六生。他自辯時指,當日發現彭姓男同學遺下門匙,想起他可能提過要返家,遂專程上門送回,惟在走廊等候多時未見彭,想起對方說過不開心,因擔心彭像他做儍事,才開門入屋察看,強調沒偷竊。

案件編號:DCCC88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