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指律師行師爺疑未代付物業印花稅 入稟向小額追討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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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業主指律師行師爺疑未替他繳付買樓物業印花稅,令他要自淘腰包另外付款6.5萬元,該業主今(31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只追討5萬元,並願放棄1.5萬元的餘額。案件排期至10月31日開審。

申索人為業主冼成俊,3名被告則為師爺莊鴻石、律師樓負責人鄭振忠、及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

申索人在入稟狀指,他去年委托被告莊鴻石處理買樓事宜,但被告涉監守自盜,沒替他繳付6.5萬元印花稅,最終令他要額外支付。申索人又指,律師樓負責人鄭振忠曾表明拒絕賠償,現只入稟追討印花稅其中的5萬元,餘額則放棄。

案件編號:SCTC02977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