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泥頭山】土盟清泥頭被捕後 規劃署首確認土地有違例發展 

撰文:鄧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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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泥頭山十多年來愈堆愈高,事件近日終於「爆煲」。多個政府部門難逃其責,其中規劃署八年前已知情,每每表明要調查後不了了之,被斥執法不力;今次事件再被鬧大,署方自一月底接獲投訴後,足足查了約50天。直到昨日土地正義聯盟到場清泥頭被捕後,規劃署到今日才首次確認,泥頭山東面的填土工程屬於違例發展,要求業主七天內中止違例填土工程。不過,調查其實仍未完成。規劃署補充,違例填土亦有向西面擴大迹象,亦要搜證調查,不排除再有違例發展個案。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批評該署反應過慢。
違例發展之外,泥頭山也存在倒塌危險。屋宇署3月8日勒令地主一周內展開緊急噴漿加固,但負責人不從,署方19日改口指,「臨時補救措施仍須在雨季前完成」,被斥縱容工地拖延補救工作。屋宇署今日終接獲有關人士通知,明日(3月22日)開展緊急噴漿工程。

天水圍泥頭山事件今日(21日)有新進展,《香港01》連日來追問規劃署、屋宇署及環保署等部門的執法進度,直至上周六(3月19日),規劃署仍無回覆,屋宇署改口稱「有關臨時補救措施改為須在雨季前完成」。昨日土地正義聯盟成員闖入泥頭山檢取泥頭圖移往政總示威,結果8人被警方以涉嫌盜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名拘捕,事隔一天,政府今日傍晚終再發新聞稿,交代調查進展。

規劃署指泥頭山大部分範圍早屬「沙倉」

政府在新聞稿開宗明義說,「十分關注天水圍嘉湖山莊對開堆積的泥頭造成的影響」,故跨部門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規劃署重申,涉事地點在「屏山分區計劃大綱圖」(大綱圖)上大部分劃為「康樂」用途地帶,填土或挖土均需得到城規會許可,否則即屬違例發展。

不過,發言人表示,根據規劃署紀錄,該地點在「屏山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於1993年6月18日首次刊憲前,已用作露天存放泥沙用途(俗稱沙倉),屬於城規條例下的「現有用途」,獲准繼續存放泥沙,並不構成違例發展。

天水圍泥頭山被揭發逾兩周,場內仍有剷泥車工作,負責人懶理修葺令。(資料圖片)

規劃署:沙倉外東面涉綠化地 填土屬違例發展

然而,規劃署近日視察後發現,沙倉範圍之外的東面毗鄰有填土工程,涉及「綠化地帶」,加上有關工程未獲城規會許可,故屬於違例發展。規劃監督已向有關註冊業主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他們於7天內中止違例填土工程。發言人又稱,違例填土工程亦有向西面擴大的迹象,現正搜集證據,「不排除繼續會有新的涉嫌違例發展個案,需採取執行管制行動」,並視乎情況考慮檢控相關地段業主。

發言人強調,署方同時亦在調查該地的現時用途,並已向該地業主及負責人發出「要求提供資料通知書」,搜集該地用途的更多資料。根據城規條例第21及23條,任何人違例發展或不遵從通知書規定,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其後再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

資料顯示,泥頭山的範圍,逾八成屬康樂地帶,按規劃署的說法,堆沙有理,約兩成屬綠化地帶,是違例發展。

屋宇署較早前在工地豎立「危險斜坡」告示牌。(資料圖片)

屋宇署​獲通知 工地周二緊急噴漿

未來幾日有雨,泥頭山隨時有倒塌危險。屋宇署雖在3月8日勒令地主於一周內開展緊急噴漿工程,加固泥頭山,但有關人士未有遵從修葺令。直至今日,屋宇署表示,有關人士已向署方提交認可人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的委任通知,聲稱明日(3月22日)開展緊急噴漿工程。發言人說,已向有關人士發出警告,「通知他們必須如期開展相關工程」,否則立即委派該署合約承建商代為噴漿,並追討有關的代辦工程及監工費用,以及不多於有關費用20%的附加費。

發言人強調,若地主未有履行修葺令,建築事務監督會考慮對其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一年。

土地平整沒依規例要求 環保署正準備檢控

泥頭山被揭發之後,環保署曾派員視察。該署發言人稱,該地的土地平整工程沒有採取《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要求的措施,防止散發塵埃,署方已警告工程負責人,並正準備檢控的程序。發言人強調,「適當存放或重用建築廢物,並無牴觸《廢物處置條例》」,而且在2007及2008年期間,署方已獲該土地佔用人確認上址用作存放大量「建築物料」,並在該地綠化。

事件被揭發後,泥頭山仍有堆土機繼續剷泥。(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則重申,該地屬於政府集體官契下的私人農地,並無土地用途限制,故用作露天儲存並不違反集體官契的條文,署方無法採取執管行動。

趙恩來(右)批評有關部門反應過慢。(資料圖片)

趙恩來:規劃署反應過慢

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批評規劃署的做法是反應過慢,「一月已經有人投訴,而且有好明顯證據證明位置違反發展條例,點解查兩三個月先至有強制終止發展行動」,又稱業主上星期沒有如期履行修葺令,已違反刑事條例。趙恩來反對噴漿工程,認為規劃署應盡快向業主作出檢控,移除泥頭才是保障居民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