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潛麻雀館欲改裝兼換牌出千 事敗被捕兼判囚 警留證物作教材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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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持雙程證來港的旅客聯同麻雀館清潔女工,潛入油麻地廟街一間麻雀館,企圖改動麻雀機程式,並換上藏有晶片的麻雀以便「出千」,但未成事已東窗事發。4人被控入屋犯法罪,清潔女工否認控罪,經審訊今(8日)裁定罪成,法官指清潔女工違反誠信,判她入獄33個月;另3名內地旅客跨境犯案,亦被判囚20個月。至於案中檢到的改裝麻雀枱,則交由警方將來用作學堂教材。

事發於大亨利麻雀館(資料圖片)

4被告:麻雀館清潔工王鍾姬(55歲)、維修麻雀機的男工人吳懂謀(26歲)、家庭主婦梁惠容(41歲)及梁燕(30歲)。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28日在油麻地廟街42號大亨利麻雀天九公司內犯案。

經理看閉路電視揭發

案情指,首被告是案中麻雀館的清潔女工,為方便清潔而持有麻雀館鑰匙。去年11月28日約凌晨2時,麻雀館已關門,但經理仍會定時用手機觀看麻雀館的閉路電視片段,並發現清潔女工與被告等人,帶着一袋袋物品由後門進入麻雀館,之後更打開一張麻雀枱,似在改裝。梁感可疑通佑東主後報警。警方到場,發現兩副麻雀、多箱電子零件、熱溶膠槍及改裝麻雀枱的說明書等。

首被告為還債參與「出千」

清潔女工否認控罪,但控方指她曾向第三被告透露:「成日輸錢,窮過鬼,要搵快錢」,最終因需要還債,參與「出千」。法官指清潔女工有犯罪動機,讓被告等人進入舖頭改裝賭具,她亦特別關心新的麻雀枱「係咪整得靚」,可見改動麻雀枱對首被告有極大經濟利益,無合理疑點下裁定她罪成。

法官判刑時指,首被告清潔女工有麻雀館鎖匙,可以開門進入單位,亦清楚麻雀館日常運作和設施,她改裝賭具「出千」,屬於破壞誠信,而次被告在本案的角色相當重要,負責改裝機器,而且是特別來港犯案。4名被告在本案中扮演不同角色,各有加刑因素。

警方保留麻雀枱

法官判首被告破壞誠信,判囚33個月;而另外3被告持雙程證來港,認罪後判囚20個月。審訊結束後,控方申請將案中的改裝麻雀枱交由警方保管,作為學堂教材,獲法官批准。

麻雀牌有隱藏記號 特定燈光顯示花紋

案情透露,警方拘捕被告時,除在現場發現手提電腦,並有多項電子零件及螺絲批等,更有不屬於該店內的麻雀牌及骰子,麻雀牌內除藏有晶片外,背面更有隱藏記號,在特定燈光下可顯示正面的雕刻花紋;而骰子則在圓點顏料底下藏有磁石。

案件編號:DCCC18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