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快艇油缸變暗格 海關破千萬走私貨物 拉一私梟

撰文:潘安奇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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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本周二(12日)晚上在大埔元州仔里海岸進行反走私行動,偵破一宗快艇走私案,行動中出動高速截擊誕成功追截走私快艇,檢獲一批懷疑走私貨物,當中包括816部舊款相機及配件、3373部舊款智能手機、203件電子配件及313公斤懷疑穿山甲鱗片,估計市值約1,000萬元,是本年度海關所偵破的最大宗的快艇走私案件。一名35歲涉走私男子被捕,海關並扣查兩輛汽車和兩艘曾被改裝的快艇,案件仍在調查中。

走私貨物包括舊款相機、平板電腦等。(潘安奇攝)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指揮官王禮庸表示,在行動中,海關人員在元州仔里岸邊發現2艘可疑快艇,並有一輛私家車駛至,數名男子將私家車內的走私物品放在快艇上,海關人員見事機成熟,於是採取行動圍捕,數名男子見狀,即時乘快艇逃走,海關船隊同事即時利用高速截擊艇及淺水巡邏艇進行海上攔截,最終追至三門仔附近私梟被迫棄尋艇逃走,海關檢獲一批走私物品,並透過現場的證據及調查,於內地將一名男子拘捕。

關員向傳媒展示快艇內暗格。(潘安奇攝)

而岸邊的私家車內,海關人員搜出28箱走私貨物,包括電子產品及懷疑穿山甲鱗片,另外在附近發現另一輛懷疑涉案私家車,兩輛汽車和兩艘快艇已被海關扣查。海域科海域行動組指揮官江志豪指出,海關人員在其中一艘快艇檢獲7箱貨物,而兩艘走私快艇曾遭改裝,其中一艘需以特製鎖匙及工具打開油缸蓋,然後取出油缸,走私貨物放在下面暗格,另一艘走私快艇則被人利用移動式油缸掩飾,實內有暗格,由船頭伸延至船尾,收藏走私貨物。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輸入或輸出未列艙貨物、或為走私任何物品而將船隻結構更改,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

為打擊及遏止香港特別行政區水域的走私活動,香港海關一向會派出巡邏船艇執行任務,而今次出動的高速截擊艇及淺水巡邏艇皆用於追截走私快艇及機動舢舨。「淺水巡邏艇」剛於去年購置兩艘,時速逾50海里,而「高速截擊艇」則由2003年起開始服役,時速逾48海里,2010年10月, 一艘「高速截擊艇」在糧船灣洲鎖匙門海面進行反走私巡邏時,失控鏟上礁石擱淺,當時令船上4名關員受傷。

海關利用高速截擊艇在海上進行攔截。(潘安奇攝)
淺水巡邏艇亦有份參與行動。(潘安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