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沒有人或機構可凌駕法律之上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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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去年發表「特首超然論」,指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之上,引來極大迴響。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指,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凌駕法律,似在呼應張曉明的言論。
馬官致辭時指,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元素,法律對每一個人同樣適用,沒有任何一個人或任何一個機構是凌駕於法律之上、超出法律規範以外。因此,政府及所有政府人員均一概受法律約束,與其他人並無分別。馬道立又稱,能正確地接納這點,才算是能正確地尊重法治。馬官強調要了解香港法律制度,必須明白人人平等的概念。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去年出席《基本法》頒布25 周年研討會時曾指「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特首梁振英後來回應指,張曉明並無使用「凌駕」字眼,批評外界的評論是誤導及斷章取義,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強調特首同樣受法律規管,並非「土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