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延期3年 廖柏嘉曾以金絲雀喻有關角色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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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建議,將紀立信、廖柏嘉、華學佳等3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由今年3月起延續3年。廖柏嘉去年曾在演講中表示不認為香港司法出現不獨立的情況,以能在礦坑中探測毒氣的金絲雀,比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角色。
獲續任期的3位法官分別為紀立信以及兩位擁勳爵頭銜的廖柏嘉和華學佳。
其中廖柏嘉為英國最高法院的前院長,他過去曾就司法獨立、人大釋法等議題發表看法。他去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演講時,指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5次解釋《基本法》,其中只有兩次引起爭議,認為並非頻繁釋法,又認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各級法院偏私或不獨立。
廖柏嘉亦曾以能夠在煤礦中預警有毒氣體的金絲雀,比喻本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制度,指如果非常任法官願意繼續服務終審法院,則可論定香港司法獨立及公正性完好,「如果全部人因為關注司法獨立而掛冠而去,則會是一個警號」。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非常任香港法官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1次或1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