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本港有73名兒童待領養 過去3年本地領養兒童下降逾20%
社會上仍有不少兒童被父母棄養。根據勞福局今日(21日)提交到立法會的文件資料中指出,本港待領養的兒童數目截至去年底為73名;而社署處理中的本地家庭及海外家庭的領養申請宗數分別為160宗及6宗。
為確保被領養的兒童得到妥善照顧,社署須就所有領養申請進行深入的家庭調查及評估,以確定申請人適合領養;而準領養父母在獲配對兒童後,須要探訪待領養兒童以了解其生活作息,和學習照顧待領養兒童的知識和技巧。若進展良好, 社署會按需要安排待領養兒童於日間到領養家庭渡假或留宿,為開始不少於連續6個月的領養同住期作準備 。
海外領養的兒童數目3年內減6成
根據勞福局今日(21日)提交到立法會的文件資料中顯示,於2017年12月底,待領養的兒童數目為73名,他們均正接受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而社會福利署(社署)處理中的本地家庭及海外家庭的領養申請宗數分別為160宗及6宗。
另外,在過去3年安排本地領養、海外領養及私人領養的兒童數目均下降,2017年本地領養的兒童數目為55名,較2015年的70名,減少21%;而海外領養的兒童數目更由2015年的18名下降到2017年的7名,大幅減少61%。
表:過去3年獲安排本地領養、海外領養及私人領養的兒童數目
領養類別 | 2015 | 2016 | 2017 |
本地領養 | 70 | 58 | 55 |
海外領養 | 18 | 13 | 7 |
私人領養 | 12 | 13 | 11 |
社署在尋找領找家庭時 會以能否妥善照顧受領養兒童的特別需要為考慮
社署指,為確保被領養的兒童得到妥善照顧,社署須就所有領養申請進行深入的家庭調查及評估,以確定申請人適合領養;而準領養父母在獲配對兒童後,須要探訪待領養兒童以了解其生活作息,和學習照顧待領養兒童的知識和技巧。若進展良好, 社署會按需要安排待領養兒童於日間到領養家庭渡假或留宿,為開始不少於連續6個月的領養同住期作準備 。
社署續稱,為有特殊需要的待領養兒童,如年齡稍長或有殘疾的兒童,在尋找及配對合適的領養家庭過程中,社署會以準領養家庭能否妥善照顧受領養兒童的特別需要和發展為考慮。領養家長在照顧有特別需要的領養兒童如有困難,可透過相關的服務機構以取得合適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