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實驗申報5年間增加65% 最多使用老鼠、魚類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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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認爲動物實驗會引致動物痛苦及受到傷害,近年也有不少美容產品標示不經動物測試。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21日)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衞生署過去5年接獲動物實驗申報表數目有上升趨勢,由2013年的4,294份增加至去年的7,090份,增幅達65%。在2016年,最多人在動物實驗中使用小鼠,其次是大鼠及魚類。

本港動物實驗最多人使用小鼠,其次是大鼠及魚類。(theguardian.com)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今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動物實驗議題提出質詢,指出2018/19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建議向科技園公司撥款30億元以興建科研基建和設施,該公司據報會興建的設施包括動物實驗室;但根據《動物(實驗管制)條例》(第340章),除持有由衞生署署長按《條例》第7條批出牌照的人士外,任何人不得對活着的脊椎動物進行且預計會引起痛楚的實驗。因此,她問及食物及衞生局會否要求有關公司取消興建動物實驗室計劃,甚至立法禁止。

陳肇始表示,非活體 實驗技術雖然日趨成熟,但未能完全代替動物實驗。(資料圖片)

陳肇始透過書面回覆指,在了解疾病機制、研發及測試新藥物及治療方法和技術等研究範疇上,動物實驗仍然擔當重要角色,衞生署在根據《條例》簽發牌照之餘,亦會書面提醒持牌人遵守漁農自然護理署編製的《實驗動物照料與使用守則》。該守則敦促使用動物作實驗的人士以人道方式對待動物,並將所使用動物的數目減至最少,在可能情況下,更應改用無須涉及動物的其他實驗方法。過去5年,沒有人因違反該條例而被定罪或判刑。

她解釋,香港科技園公司建議建立動物實驗室的目的,是為醫療科技研究人員提供設備,配合本港在醫療科技領域的研發工作,並將會進行與醫療研發工作相關而且必要的實驗(例如藥效試驗和毒性測試等)。科技園公司預計該實驗室只會使用小型動物進行科學研究,故政府沒有計劃要求香港科技園公司取消興建動物實驗室。

動物實驗申報表數目5年間增加65%

根據食物及衞生局提供的數據,衞生署根據《條例》第十二條接獲得申報表數目,由2013年的4,294份增加至去年的7,090份,增幅達65%。至於用於動物實驗的品種中,在2016年,小鼠位列首位,一年間已有118,066隻小鼠被用作實驗,較2013年的39,284隻,增幅達兩倍;其次是大鼠,共有29,423隻用作實驗;排名第三位的是魚類,用作實驗的共有28,29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