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管美容健身 不包網購 消委會:投訴不太多 法律問題複雜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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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完成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建議特定行業,包括美容、健身及共享時光旅遊會籍等合約,以及在街頭或上門推銷貨品或服務,設立最少七日冷靜期。消委會主席表示黃玉山今(20日)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過去5年收到3,700幾宗消費者投訴,金額涉及1億3千幾萬,當中美容及健身佔5、6千萬元,反映有關行業投訴數字嚴重,故只規管特定行業,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照顧營商環境。

消委會建議健身等行業設立強制性冷靜期。(資料圖片)

不過目前建議未有涵蓋網購服務。黃玉山解釋,根據研究顯示,有9成消費者都表示對網購服務滿意,只有3%至4%對此有意見,「抱怨、投訴唔太多。」

其次,消委會副主席陳家殷指,不少本地網購服務,均光顧海外地區商戶,涉及複雜法律問題,故基於以上原因,暫未見有迫切性處理。

不以刑事機制規管 冀從便捷角度處理

陳家殷表示,報告建議政府成立公營機構負責執法,並實施民事機制,如商戶不合作,執法機構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若涉事商戶違反,或會視為藐視法庭,負上法律責任。被問到為何不以刑事機制規管,陳認為,建議是從簡單便捷的角度處理消費者投訴,而《商品說明條例》,已以刑事方式規管不良銷售手法。

至於消費者會否濫用「冷靜期」,陳家殷認為消費者若取消服務或退回貨品,事實上涉及成本。他舉例,如果消費者在冷靜期內損耗貨品,應作出賠償;若使用信用卡交易,商戶有權扣除交易金額不多於3%,故相信濫用情況不存在嚴重問題。

至於相關業界擔心政府立法後,被標籤為不良銷售行業,黃玉山在另一電台節目上表示,指他們曾與保險業界溝通,他們亦設有21天冷靜期,每年未有太多客人會於冷靜期內取消合約,亦未見他們被標籤為不良行業,故認為業無須擔心。

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同意建議 憂消費者濫用

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在同一節目上表示,基本上同意設立7日冷靜期,惟擔心實際操作問題,例如信用卡交易的行政問題,以及取消員工佣金的繁複計算方法。

她指,特別是中小型企業,需要增聘額外人手處理,會增加營運成本,造成營運壓力。她續指,擔心消費者會濫用冷靜期,「係心態問題」,例如過去有客人在使用服務後認為不值或想轉用服務,因而要求退款。她期望,政府及消委會能解決以上問題,才推出冷靜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