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社工:父母曾指女童不適應香港已返內地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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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遭母疏忽照顧餓至腦受創,其父母亦涉誤導社工及醫生的案件,今日(26日)於高等法院續審。社署人員繼續作供,她稱女童父親自2003年已開始申領綜援,後來也加入要領取妻子及子女,惟根據記錄,女童父母於2015年4月沒有再上學,兩人稱女童不適應香港生活而退學,並取消了女童的綜援金額。
男被告2003年開始申領綜援
社署高級社會保障助理馮月薇庭上供稱,男被告凌耀忠,即涉案女童的父親,早於2003年便開始領取綜援,期間一直斷斷續續申領,直至2012年的10月,男被告曾心臟病發,之後便沒間斷地領取綜援。
被告指女童已回國內
男被告後來又為女被告王榮汶,及3名子女申請綜援,又將綜援金領取人轉為女被告,惟兩人後因未有支付足夠生活費而發生爭執,但最後和解。兩被告於2014年11月亦有為涉案女童申請綜援。根據記錄,女童在2015年4月沒有再上學,兩被告後來解釋,女童因不適應香港生活而退學,並已回內地,他們最後亦取消了女童的綜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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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王榮汶(42歲)及男被告凌耀忠(52歲),二人均報稱無業。女被告被控一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項企圖誤導相關人員並涉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於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顧她7歲的女兒;兩被告同被控於同年7至9月,誤導醫生、社工及警員等有關她們女兒的狀況。
案件編號: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