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白污水排出城門河 環保署檢控管理公司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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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就今年兩宗非法排污水入城門河案件,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資料圖片)

城門河今年二、三月分別發生兩宗非法排污水事件,環保署正準備向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裝修物料商場污水排入河

事發於今年二月初,沙田城門河火炭明渠發現有奶白色污水,環保署調查後估計,源頭或來自該處工業區一個物流中心,該中心當時正進行大廈外牆裝修工程,裝修物料可能沖下至雨水渠,再經終端沙井排出火炭明渠。

另一宗案件發生於三月下旬,美林邨有污水流入城門河,環保署調查後發現,污水來自該處商場,並沿美林邨地下雨水渠流入城門河。環保署已即時要求商場管理公司阻截污水,並要求採取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及確保污水只能排入污水渠。

將按法例提控

就兩宗污染案件,環保署正整理證據,將會按《水污染管制條例》向涉案人士包括物業管理公司等,提出起訴。該署表示由住宅、食肆及其他工商業樓宇所產生的廢水,可能會污染環境,故必須經政府污水處理廠作處理後,才能排放到河道及大海;雨水渠只供收集雨水,非法排放污水至雨水渠會直接污染本港水體及觸犯法例。

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士排放污水進入雨水渠或直接排放至河道及大海均屬違法。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再犯一經定罪最高罰款4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若持續違法,則每日加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