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居港人】政府須訂最低人均居住面積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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蝸居難求,何處覓良居?不少港人瑟縮於比囚倉更小的空間度日,香港作為一個發達社會,但這種居住環境遠落後於其他已發展地區。房屋學者及關注團體都認為,港府應參考外國做法,制訂人均居住面積的最低標準,改善港人的居住質素,還全民一個最基本的居住尊嚴。

特首梁振英2013年3月訪問天津時,提到內地城鎮人均居住面積高於香港,認為政府需要透過長遠宏觀規劃令港人「住得寬敞些」,當時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就斷言,「就算讓他做三屆特首,相信他也做不到。」

衍生棺材房M巾盤

3年過去,「無殼蝸牛」、「劏房蟻民」及「網吧難民」等逾百萬戶,更衍生「太空艙」、「棺材房」及「M巾盤」等奇形怪狀的房屋,而港人繼續愈住愈細,劏房的人均居住面積更縮小了近1成。

對比其他已發展地區和國家,港人的人均居住面積,細小程度令人咋舌。海外不少地區都已制訂人均居住面積的最低標準,並輔以不同的罰則和誘導機制。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認為,問題核心在於本港缺乏「人均居住面積最低標準」,他曾於2013年在立法會提出制訂有關標準的動議,議案雖獲通過,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當時卻表明,不主張訂定「硬指標」。

謝偉銓批評,上屆政府從沒有正視港人居住環境狹窄的問題,而現屆政府則「講多過做」,暫時未見有具體政策出台。他說:「當局連整體港人的人均居住面積數據都未能掌握,豈能談如何制訂面積標準,令港人住得寬敞些呢?」他建議,政府應該盡快掌握港人的住屋數據,成立全面的「土地資料庫」。

謝偉銓批評上屆政府沒有正視港人居住環境狹窄的問題,現屆政府則「講多過做」。(資料圖片)

學者:須劏房發牌配合

其實,立法會秘書處早於1999年出版《私人住宅的房屋標準》研究報告,對比過台灣、新加坡、日本及英國等地的居住情況,但當時礙於資源問題,沒有落實制訂標準。

身兼房屋委員會委員的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副教授劉國裕指,若要制訂最低居住面積,就必須配合「劏房登記及發牌制度」的實行,並對違規單位採取嚴懲及取締措施。

社區協會組織幹事戚居偉及葵涌劏房住客聯盟發言人吳堃廉亦建議,港府可輔以「租務穩定機制」、「基層租金津貼」及增建「過渡性房屋」,配合落實人均居住面積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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