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萬元販運1.3億可卡因毒 兩運輸工被判囚22年8月及34年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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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年於秀茂坪搗破販毒集團,檢獲市值約一億三千萬港元的可卡因,為近年檢獲單一宗最大數量的可卡因毒品,兩名涉案男子事後被控兩項販毒罪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法官判刑時指,涉案可卡因高達67.6公斤,遠高於上訴庭訂下的判刑指引4.5倍,雖然兩人於案中角色輕微,但共同參與犯案,沒有減刑因素,今(21日)於高院分別被判囚22年8個月及34年。

本案涉及可卡因毒多達67.6公斤,是歷年最大宗毒品案。(資料圖片)

兩被告分別為運輸工人黃一展(37歲),及貨車司機呂永業(39歲),黃承認兩項販毒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呂則於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販毒罪。

涉案毒品份量高出指引4.5倍

法官判刑時指,涉案的可卡因份量高達67.6公斤,遠高於上訴庭訂下判刑指引的15公斤高出4.5倍,法官又指,雖然兩人於案中擔當運輸的微小角色,但二人共同參與勾當,角色不相伯仲,故將量刑起點定於34年。

總督察譚子偉(中)及高級督察何潤賢(右)均呼籲市民不要為貪快錢販毒。(梁芷君攝)

官指犯案前應知結果

法官又指其中一名被告呂永業求情時指,如被判較長刑期的監禁,便會無法見證8歲女兒的成長,惟法官指被告作為成年人,犯案前理應知道會有此結果,故不予減刑,最終判他入獄34年,另一認罪被告則判處22年8個月。

警方呼籲不要為賺錢販毒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總督察譚子偉及行動組3E隊高級督察何潤賢在判刑後會見傳媒,其中譚指本案為近年非常嚴重的販毒案件之一,他呼籲的士司機不應貪圖賺快錢而幫人運送毒品,而遇上可疑乘客更應向警方舉報。

其中一被告認為1萬元販毒

案情指二人於2016年6月24日在秀茂坪順利邨停車場地下販運及管有合共67629克可卡因。警方接獲線報,在停車場的一輛私家車及一輛貨車找到涉案毒物,兩車的登記車主分別是兩名被告,黃在警誡下承認收酬勞1萬元而運毒,呂則否認與案有關。

案件編號:HCCC36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