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丹麥曲奇爆誹謗訴訟 皇冠指藍罐請記者寫不實「鱔稿」打擊對手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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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兩大曲奇商在港牽誹謗訴訟,其中皇冠丹麥曲奇(Danisa Cookies),指其競爭對手丹麥藍罐曲奇(Kjeldsens)年初出資請《蘋果日報》記者到丹麥採訪,並在農曆新年前一周發佈短片及報道,皇冠形容該報道似是「鱔稿」(advertorial),當中含不實及帶誹謗內容,目的在打擊競爭對手在新年期間的銷量,因而入稟控告藍罐曲奇及該報章等誹謗。

原告公司出產丹麥皇冠曲奇。(Danisa Cookies皇冠曲奇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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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皇冠丹麥曲奇(Danisa Cookies)的商標持有人Elite Gold LTD、商標使用者Danish Speciality Food Aps、其位於丹麥的製造商Danish Speciality Foods Aalborg Denmark A/S和其本港經銷商尤益嘉(香港)食品商貿有限公司。七名被告則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其記者、編緝,及該報總編輯羅偉光;丹麥藍罐曲奇有限公司和其母公司Kelsen Group A/S與母公司行政總裁Brian Rønsholdt等。

短片內有拍到原告商標和包裝

入禀狀指,《蘋果日報》今年2月11日在期網頁上發佈有關丹麥曲奇的短片和報道中,有拍攝原告皇冠丹麥曲奇的商標和包裝,惟旁白上卻作出不實並帶誹謗成份的內容。

原告指丹麥藍罐曲奇的公司出資請《蘋果日報》記者到丹麥採訪。(資料圖片)

指短片內容不實

原告在入稟文件稱,他們於本港經銷商會經銷於印尼和丹麥所製造的曲奇,而印尼製造的曲奇,包裝上與丹麥製曲奇不同,即沒有丹麥國旗和標示原產國為丹麥,認為該短片內容不實並涉誹謗。

指報道是「社論式廣告」

原告指,相關短片和文章是「社論式廣告」(advertorial),又指藍罐曲奇一方支付蘋果日報記者和拍攝人員到丹麥拍攝的支出,短片又是在農曆新年前1星期發佈,認為其目的是要增加營業額和打擊對手。原告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制被告再發佈涉案內容,同時就遭誹謗索償。

「社論式廣告」即俗語稱的「鱔稿」,意指將廣告寫成如普通帶資訊的文章,看似不是在為商品賣廣告。

案件編號:HCA203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