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大龍鳳」燒味鹵味店再被釘牌 停業30天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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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公布,深水埗「大龍鳳」燒味及鹵味店經營者,因沒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決定即日起暫時吊銷牌照30天。

違例扣滿分 持牌人上訴獲准改停牌30天

「大龍鳳」位於深水埗永隆街1A號地下(前部分),食環署指令由今日(28日)至10月27日須暫停營業。發言人指,有關店舖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2月至今年1月期間六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8,400百元。署方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60分,因而取消其牌照,不過店舖持牌人向牌照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獲准改為暫時吊銷牌照30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