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唇女嚴寒穿薄衣回校揭虐兒 父母稱有與女兒吃飯 官再押後判刑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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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兔唇小四女生,年初被發現在寒冷天氣下穿單薄衣物回校,後被揭發她在家亦被迫要沖凍洗澡,其父母因而被控虐兒等罪,女童父母早前認罪,原於今(12)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惟報告顯示被告有與女童等一同食飯,關係亦見修補,裁判官認為應再索取心理和感化報告,故將判刑押後至下月9日,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兩名被告被控虐兒案件在觀塘法院應訊。(資料圖片)

男被告姓名以英文字母 W.M.K.(35 歲)代表, 女被告以C.S.P.(40 歲) 代表,二人各承認兩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罪。

事主向感化官指與父母相處融洽

辯方求情時指,兩名被告有悔意,本月曾跟事主外出吃飯,之後事主向感化官表示與父母相處融洽,與妹妹關係亦良好。

辯方續指,感化官建議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但希望再押後四星期,以參考他們的臨床心理報告後,再撰寫進一步感化報告。裁判官同意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事主與妹妹在家受不同待遇

案情指,今年二月在寒冷天氣下,校方發現女童僅穿著單薄冷衫及恤衫校裙上學。經駐校社工詢問,發現女童父母對女童胞妹照顧周到,但就對女童異常苛刻,包括不為她準備禦寒外套、逼她用冷水洗澡、又不讓她使用家中的沐浴露、毛巾牙刷、洗衣機等;男被告更曾用砧板拍打女童的頭部4至5次。

案件編號:KTCC18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