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控官涉踢凹的士案 被告自稱受害人 官准案再押後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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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的律師布偉倫(Edward Joshua Brook),今年三月涉嫌用腳踢一部的士,使其左邊車身凹陷,案件今早於東區法院提堂。布以未能取得文件英譯本要求押後,又認為原告有陰謀,他才是受害者。裁判官最後准案押後至12月3日再訊,期間准布繼續保釋。

被告布偉倫被控刑事毀壞一部的士。(呂樂謙攝)

被告布偉倫(60歲),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被告於3月16日在雲咸街55號外損毀一部的士。

被告認為有陰謀

布在庭上直言,暫時無法準備答辯,因為警方一直未有向他提供有關文件的英文譯本,使他直至現在都未能完全明白所面對的控罪和涉案的金額,要求控方盡快處理。他又認為此乃原告的陰謀(conspiracy),而他才是受害人。

裁判官最終將此案押後至12月3日,以待控方準備好有關文件再行提訊。

案件編號:ESCC 213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