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女保安案】辯方質疑證人經營賭檔 大談麻雀術語 考起翻譯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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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肉店肉類切割員涉嫌於兩年前殺死及肢解女保安員案,案件今(22日)續審。由於辯方盤問被告的女鄰居時,質疑對方經營賭檔,以英語進行的審訊,需翻譯多個麻雀術語如「一炮三響」、「只可以碰牌,不可以上牌」等,一度考起在場翻譯。辯方更查問鄰居是否訂立「4個人1張檯」的規矩,鄰居回應:「打麻雀一定要4個人打,唔係我定」,引起全場哄堂大笑,惟外籍主控官則一頭霧水。

涉及肢解女保安的無屍命案今(22日)於高院續審。(資料圖片)

辯方質疑鄰居經營賭檔

控方傳召被告以前的鄰居楊雪媚(下稱:楊)出庭,她透露自己曾於涉事唐樓居住,其後則搬往荃灣公屋居住,而丈夫則仍居於原址,禮拜六、日會她與工友於該單位打麻雀。楊指,被告自2015年11月到她的單位打牌,但沒有於事發當日到其單位打麻雀。

惟辯方大律師質疑楊在單位內讓人來打麻雀,不是為了聯誼,她其實會向來打麻雀的人「抽水」。楊承認「係抽幾百蚊」,但解釋是為了供到來的人吃喝。大律師再質疑,楊是在單位內經營賭檔。楊不同意,稱:「經營?我又唔覺得係經營囉。」

被告的鄰居楊雪媚今(22日)上庭作供,因談及廣東麻將術語,考起法庭翻譯。(許家希攝)

需翻譯「一炮三響」

辯方繼而問楊,是否曾在單位內訂下打麻雀的規矩,如「4個人1張檯」、「只可以碰牌,不可以上牌」、「一炮三響」等。翻譯員要把這些術語譯成英語,起初亦一臉無奈,更走到法官席前向對方「請教」,與他討論合適翻譯。翻譯員思考後,將「碰」翻譯為「三隻相同的牌」。楊又回應辯方提問,謂:「打麻雀一定要4個人打」。 

小插曲引起全場哄堂大笑,翻譯員亦需忍着笑翻譯,惟外籍主控官對庭內人的哄笑顯得不明所以。

此外,辯方問楊是否曾對被告說,現任丈夫其實不是她的丈夫,又說現任丈夫沒有錢和愚蠢,怎會嫁給他等話,楊不同意,指與被告不是很熟絡,應不會講及如此私人的東西。辯方再向楊指,她曾對被告說過,支付3萬元與現任丈夫假結婚後來港,楊稱不同意。

辯方指警方曾向楊施壓 楊否認

楊不同意辯方所指,警方在她觀看錄影片段前,對她說過被告殺了人。辯方又問,警方是否因為知道了她經營賭檔,故曾向她施壓,叫她一定要在觀看案中錄影片段時將被告認出。楊不同意。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1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