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塌天花】報告揭認可人士採過時資料 天台承托力高估一倍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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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胡法光運動中心上月發生天台倒塌事故,校方調查委員會今日公開的報告揭露,肇事綠化天台在設計時,認可人士採用過時的負重資料,致評估天台承托力時較實際多估一倍,以為天台可承托綠化天台的重量,相信認可人士在參考數據、計算和判斷皆連環出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城大校長郭位(右)及調查委員會主席林群聲公布調查結果及後續跟進。(鄭劍峰攝)
城大胡法光運動中心上月20日發生天台倒塌事故,幸只造成三人輕傷。城大事後成立9人調查委員會,經20日調查後本周一向校長郭位提交報告,並於今日公開。(魯嘉裕攝)

報告指,運動中心的天台最初於1987年設計,屬「不能到達的屋頂」,當時的設計文件顯示天台的活荷載(暫時加在建築物上的負重,如大樓設備,雨水等)為1.5 kPa(每平方米334磅),恆荷載(建築物固定負重,包括永久結構、綠化工程的填土、排水層等)則為10.25 kPa(每平方米2282磅);不過,一年後設計被更改,活荷載改為0.75 kPa(每平方米167磅),恆荷載就改為4.75 kPa每平方米1058磅,修改後的設計獲批,興建出來的天台亦是根據此數據進行工程,換言之最終落成的天台,負重較原先設計少一倍。

調查委員會發現,認可人士(Authorised Person)透過承建商向城大呈交的證明中,計算天台綠化工程的荷載時,採用了1987年,即未修改前的荷載設計,相信對方用了錯誤與過時的資料計算天台負重,結果承建商根據認可人士的計算,建造了負重為0.656 kPa的綠化天台。

委員會又補充,天台綠化工程應被計算為天台的恆荷載,而非認可人士計算的活荷載,委員會亦不肯定認可人士當時有否徵詢註冊結構工程師的意見。委員會指出,相信認可人士計算採用的資料、計算過程以及判斷皆有錯誤,認為此為導倒事故的最主要成因。

報告又指,工程文件顯示,工程合約是按一般行內操作訂立,清楚訂明承建商有責任為工程聘用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以及其他專業人士,以在工程中進行所需的檢查及向有關部門提交文件,以符合《建築物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