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愛人間】捐出亡夫腎臟 遺孀:不想別人承受失去親人的痛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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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慶祝器官捐贈日2018及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成立十周年,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衞生署及香港電台今日在九龍公園「生命·愛」花園舉行典禮,食衞局局長陳肇始呼籲市民除了表達捐贈意願,也要將自己意願告訴家人。同場還有器官捐贈者家屬梁玉蘭及受贈者陳國坪分享心路歷程,宣揚無私精神。
梁玉蘭憶述,其丈夫十多年前因工從高處墮下,腦幹死亡,她當時不理亡夫胞姐反對,認為人已離世,趁器官仍有用應幫助有需要的人,不想別人與她一樣承受失去親人的痛,最終捐出亡夫腎臟。而亡夫家人對器官捐贈亦改觀,由反對改為接受。

出席典禮嘉賓包括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衞生署署長陳漢儀、署理副廣播處長(節目)陳敏娟、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醫院管理局主席梁智仁等。

陳肇始提到,有登記器官捐贈的人士應將自己意願告訴家人。(馮家淇攝)

陳肇始:只有五成家屬同意捐出器官

陳肇始致辭時表示,今(10)是器官捐贈日,亦是「感謝日」,包括感謝政府推廣器官捐贈、將「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拓展至網上,亦感謝「器官捐贈推廣委員會」將器官捐贈推廣至地區層面,宣揚大愛訊息。

她指,登記器官捐贈的人數在十年間節節上升,亦相信有很多市民支持但未有機會登記,呼籲市民踴躍參與。雖然本港每年平均死亡人數超過40,000人,但其中腦幹死亡、符合器官捐贈條件的僅百多人,當中只有五成家屬同意捐出器官,而現時本港每日有逾2,000人等候器官移植。因此今年主題是「尊重家人意願,支持器官捐贈」,除了表達意願,亦應將自己意願告訴家人。

捐贈者家屬梁玉蘭剖白,認為人已離世,趁器官仍有用應該幫助有需要的人。(馮家淇攝)

曾遭夫家反對 最後對器官捐贈改觀

一個器官捐贈,讓兩個素未謀面的家庭連結。梁玉蘭的丈夫十多年前工作時從高處墮下,醫生證實腦幹死亡。當時負責推廣器官捐贈的唐姑娘游說梁女士捐出亡夫器官,她當時未有猶豫,認為人已離世,趁器官仍有用應該幫助有需要的人。

雖然梁女士願意捐出亡夫腎臟,但亡夫胞姐接受不到,遭到她反對。幸得梁女士的媽媽贊成,讓她知道連長者都支持,認為這件事是有意義,於是將丈夫腎臟捐出。現在丈夫家人已接受,雖與另一個家庭素未謀面,但知道受贈者健康,讓她十分開心,「不想別人同我一樣承受失去親人的痛,把離世者的器官捐出,彷彿他仍在世上。」

受贈者陳國坪(左)及捐贈者家屬梁玉蘭(右)合影。(馮家淇攝)

受贈者見證生命奇蹟

60歲的陳國坪在30年前患上腎炎,後轉變為腎衰竭,幸在1990年得離世人士獲贈腎臟,接受移植手術,改寫他的一生。

陳國坪原是華籍英兵,患有腎衰竭後,一星期有兩至三天在醫院度過,不能工作。他又會經常嘔吐,初時以為洗血能夠康復,持續了兩至三年,發現不能完全取代腎的功能,如飲食上很多限制、容易疲倦等,使他期間十分沮喪。他曾兩次被召喚到醫院等候捐贈,第一次願望落空,到第二次才真正獲贈腎臟。

他感謝家人及醫護人員在這段時間的支持,認為生命是奇蹟,「換腎後,整個人都脫胎換骨,以前行幾層樓梯都氣喘,現在跑步運動都可以。」他指要家屬強忍不捨去捐贈是難事,但相信他們明白留下的器官是有價值,自己接受器官後亦有登記,希望有更多人參與器官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