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巴司機追欠薪300萬 僱主結業逃避 工會批政府監管不力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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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兩名旅遊巴司機向僱主追討欠薪,並獲勞資審裁署裁定勝訴獲賠合共62萬元。一批同公司的司機在得知消息後,一同向公司追討300萬欠薪,惟僱主卻以結業為由解僱司機,並同時進行清盤,員工被逼申請政府破產欠薪基金。旅遊巴司機工會批評政府監管不力,令司機得不到應得的賠償。

代表員工追討欠薪的曾昭文(前排左二)指,勞工處執法不力。(黃雅盈攝)

友佳旅遊(香港)有限公司及富裕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在2014年,有兩名司機因退休及被公司停職,變相被解僱,由於公司拖欠他們薪金、長期服務金和代通知金,合共62萬元,所以兩名司機決定向勞審署追討,後來獲裁定勝訴,惟富裕不服裁決,故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遭駁回。

及後,兩間公司要求旗下司機簽定新合約,包括將底薪由原本的$2500減至$1000、要重新經歷試用期,17名司機不滿而發起罷工,公司在兩星期後以結業為由解僱該批司機,當這批司機決定向勞審署追討時,卻發現公司已進行清盤,只可向勞工處申請破欠基金,但同時卻發現該兩間公司的老闆郭偉明,及董事侯叔祺,已經另外開設新公司,涉嫌將資產轉移,意圖逃避法律檢控程序。

工會批評勞工法例有漏洞

友佳、富裕前員工莊英光指,公司上訴等法律程序拖延,目的是部署清盤,並指如公司真的有財政困難,司機都願意與公司共渡時艱:「他們賺到盤滿缽滿,我們被解僱時有29架旅遊巴士,連牌價每個$400萬,都已過億,根本並不是沒錢。」

代表員工追討欠薪的旅遊巴士司機工會幹事曾昭文希望友佳、富裕的老闆出來與員工對話並承擔責任,支付欠薪。而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則批評,現時對於欠薪的判罰相當輕微,他又以2010年10月29日至2015年4月為例,申索欠薪有2.4萬宗,檢控數字卻只有3786宗,故認為根本對僱主沒有阻嚇作用。

蒙兆達又指,現存的法律亦有明顯的漏洞,在今次的事件中,兩間公司的負責人以清盤逃過刑責,更甚將資產轉移到另一間公司,擔心此舉會開壞先例。蒙兆偉表示,工會不排除會就此向警方商業調查科舉報。

勞工處稱積極跟進

勞工處回應,處方2015年曾就富裕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提出檢控,涉及8張傳票。有關僱主於8月20日承認全部控罪,被罰款合共32,000元。勞工處目前仍就富裕違反《僱傭條例》其他事項進行檢控工作,因檢控程序未完結,詳情不便透露。

勞工處又指,當局強調非常重視僱主、公司董事或負責人在公司倒閉前作出非法轉移資產及/或欺騙債權人的行為;在審批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申請的過程中,若發現僱主有任何可疑之處,勞工處必定積極跟進,防止破欠基金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