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做學神規矩多 師傅教你「駛」出真功夫

撰文:朱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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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22日)凌晨一名瘋狂「學神」,為避查狂飆30公里,時速一度高達180公里,成為城中熱話。不過回歸現實,學習駕駛者其實受着運輸署各種規例限制,《新聞加零一》找來註冊駕駛教師,解釋各種學車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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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私人駕駛教師Ryan表示,若要學車,並非隨便找到一位教車師傅便可以。首先必須要到運輸署申請學牌,得到有效學牌後,才能在持有有效駕駛教師執照的師傅陪同下駕駛。而學車時旁邊除了要有一位教車師傅隨行,還能多載一名有學牌的人士,以及核准駕駛考試員(考官),不能再有其他人同行。另外手掣要放在師傅隨時可碰到的位置,若是以腳部操控手掣的車輛便不合乎規則。至於穿鞋方面,不能穿拖鞋,也不應穿高踭鞋,建議學習駕駛的人士應穿薄底的鞋子。

駕駛時,車頭和車尾均需掛上一塊白色底、紅色字的「學」字牌,牌上要印有「L」字和「學」字。牌的長及闊均要是250毫米,板上印上長闊各200毫米,粗25毫米的紅色英文字「L」,並在「L」字的空間印上長闊各125毫米的紅色「學」字。而駕駛道路也有限制,有交通標誌豎立或其他法律規定禁止學習駕駛的道路都不能讓學習駕駛者行駛,而且一定要在指定時間內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