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趕離家青年涉弒母 父稱曾收子短訊:你試過食垃圾未?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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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盧俊肇否認謀殺母親郭王娟案在高等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患有過度活躍症的青年,終日游手好閒遭母親趕出家門,7年前返家涉嫌以利刀弒母。青年今在高院否認一項謀殺罪,青年的父親作供時稱,妻子雖然趕了兒子出家門,但她一直很後悔,兒子更不時傳訊息給他,有次曾說:「你們試過三日食垃圾未?」 事隔數天,父親回家見妻倒在血泊中,即通知兒子母親出事,惟兒子以上班為由拒絕返家。

現年32歲的被告盧俊肇否認於2009年6月24日,在香港謀殺當時46歲母親郭玉娟。

現為保安員的被告父親盧國威供稱,他與妻子郭玉娟及被告同住在屯門山景邨單位。被告自3、4歲患有過度活躍症,小學期間曾服藥,但升中學後停藥,被告便在學校經常搗亂,中二時輟學,妻子將被告困在家,不准他出街,更不讓他的朋友探他,使被告感覺孤獨,只顧打機。

被告父親盧國威指妻子一直後悔把兒子逐出家門。(陳雯慧攝)

被告父稱妻為趕被告離家感後悔

盧父說,被告因為工作態度差,每一份工作都做不長,與郭關係不好,2008年6月遭郭趕出家門,郭其實很後悔,但最終沒有叫被告回來。

控方指,2009年6月16、17日盧父收到被告傳來的三個短訊,包括:「我以後唔會再搵你哋,以後唔好再打俾我哋」、「你哋試過3日食垃圾未? 當初唔係冇計,阿詩(女友) 叫我問你借錢,我都唔會打俾你。你罵過阿詩,就算將來我兒女要殺我,我都留佢喺我屋企」,以及「我以後唔會再俾任何麻煩你哋,一切已經完結,就當我今世欠你哋,我下世還返俾你哋」。

死者控制家中財政大權

盧父續稱,同年6月17日,他返工時曾致電被告查詢短信意思,被告只說:「你有無試過和乞丐執垃圾食沒有?」

同年6月24日,盧父回家見妻子倒在血泊中,曾兩度致電被告說:「返來,母親出了事。」被告不信,又稱要上班不肯回來。

盧父接受盤問時承認,郭控制家中財政大權,郭父每月發薪都會全部上繳予郭,即使被告後來工作,郭亦會一早起床,與被告一同到銀行櫃員機取被告薪金。

控方案情指,2009年6月24日被告帶同兩個佛像到郭所住單位,家中只有郭一人,被告以利刀刺向郭的面部及頸項多次,其後任由她躺於血泊,沒有報警並拿着郭的電話離開,其後以500港元將電話變賣。

案件編號::HCCC24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