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餘波】陸頌雄提私人草案倡訂停工令 勞福局堅拒一刀切立法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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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強颱「山竹」襲港,市面滿目瘡痍,翌日交通癱瘓,不少上班族返工大受影響。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建議立法於緊急狀況下制定停工令,以及修訂《僱員補償條例》,擴大僱員工傷補償適用時效。
多名議員今日(25日)於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批評,港府現行的工作守則並無約束力,猶如無牙老虎,不少打工仔亦面臨扣薪、扣假問題。不過,勞工及福利局官員則認為,立法會造成一刀切,堅稱毋須另行立法。

超強颱風山竹去年襲港,全港交通大癱瘓,大批打工仔翌日返工受阻。(資料圖片)

徐英偉:現行處理災難應變機制行之有效

陸頌雄建議立法,並成立天然災害及緊急狀況應變委員會,制定停工安排準則,委員會日後可視乎風災情況,包括天然災害及其他緊急狀況,如交通癱瘓,決定是否公布停工令,另將現行僱主涵習包括扣薪、扣假等刑事化,並修訂《僱員補償條例》第5條,將員工於紅、黑雨或颱風生效前後4小時,納入工傷保障範圍,員工如於期間返工遇意外或身故,可獲補償。

勞福局副局長徐英偉回應稱,停工立法涉實務操作,公共交通、醫療、安老、物管業等行業有需要維持服務,倘一刀切規管工作安排,會忽略社會整體需要,認為現無必要另行立法。他又補充指,現行處理災難應變機制行之有效,港府早前亦優化《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政府可因應需要決定是否公布「極端情況」,僱員可在八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兩小時,不必立即啟程返工。

陸頌雄反駁指,其私人草案具靈活性,可由勞、資、官三方造成緊急應變委員會,共同訂定停工令適用條件;另亦設豁免停工機制,有需要行業可提出申請,強調能平衡各方需要,並非港府聲稱的「一刀切」,「唔知係咪政府刻意曲解我意思。」

工聯會議員陸頌雄提出成立地區智庫。(資料圖片)

尹兆堅:有工友打風返工後被拒發放工資

自由黨邵家輝指,老闆關注員工安全,因會影響公司運作及保險索償,以及勞資感情,他認同山竹期間,有員工需「攀山涉水」返工,但亦有部分地區返工人士例外,「其實好多地方如常返工,陽光普照」,他認為立法會造成「一刀切」,「唔通成個香港唔營運?」

工聯會何啟明則指,「山竹」破壞力大,級數非普通8號風球,周邊城市包括澳門及深圳等當時亦頒布停工令,「唯獨香港要返工」,他斥責港府相關處理「離地」。民主黨尹兆堅則追問打工仔被扣假、扣薪情況,表明有工友於打風後未能返工,事後被僱主視作調假,並需於本來的休息日返工;又有僱主拒絕發放當日工資。

勞工處處長陳嘉信則指,處方無備存有關勞資扣假扣薪數字,但承認去年風暴後各分區有接獲查詢,有需要時會跟進個案。他又指,部分情況如餐廳因打風不營業,即使不發放當日工資,亦未必構成犯法,他呼籲僱主不應扣除人工,以保障良好勞資關係。

陳嘉信稱,未來將就《工作守則》修訂,加強公眾宣傳,包括向各商會作簡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