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絕食索醫生證明被拒 「佔旺女村長」涉瑪嘉烈醫院襲擊保安被控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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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畢慧芬,上月在瑪嘉烈醫院要求索取適合參與絕食的醫生證明,被拒絕後情緒激動,涉拳打保安並拒絕向警員出示身分證而被控,案件今(9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控方要求改控畢阻差辦公,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包括被告的醫療報告。

女被告畢慧芬。(林樂兒攝)

被告畢慧芬,22歲,原被控普通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控方要求把第二項控罪,改為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獲准。畢被指於上月10日在瑪嘉烈醫院C座3樓大堂干犯有關罪行。

辯方指被告上次提訊時報稱無業,但現時於餐廳兼職工作,有時需在夜間上班,故申請更改往警署報到的次數及時間,即由每日報到改為每周三天,及將晚上6時至10時的報到時間延至凌晨12時,亦獲裁判官批准,其他條件,包括200元現金、500元人事擔保、不得離港不變。

到醫院欲索醫生證明

據悉,畢當日與一名男友人在醫院要求索取醫生證明,被醫護人員拒絕後,有人疑情緒激動,拳打保安左臉。警員隨後抵達,多次叫她出示身份證。畢不願展示,又叫對方離開,終被警員拘捕。有人警誡下稱不小心撞到保安,無意襲擊;又表示沒有抗拒警員,亦不認為拒絕出示身份證有問題。

案件編號:WKCC29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