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雲主演電影再涉官非 有份投資公司被追約1.26億人民幣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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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劉青雲主演的電影《我的寵物是大象》再引起訴訟,其製作公司銀都機構,早前遭投資公司星淘電影有限公司入稟追討,而星淘電影的相關公司星淘集團,昨(3日)遭另一間公司入稟索償。該公司指與星淘集團簽下協議,投資兩項計劃,包括投資製作《我的寵物是大象》。惟星淘集團事後未有按協議還款,該公司因此入稟追討涉款1.26億元人民幣(約1.38億港元)。
原告易利華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被告星淘集團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和被告於2016年5月達成合約協議書,共涉兩項計劃。首項計劃為原告投資2千萬元人民幣,讓被告於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在廣州舉辦「廣州站變形金剛展覽」。而在展覽後,被告會向原告歸還2千1百萬元人民幣。
第二個計劃為原告於2016年投資7千萬元人民幣,以製作電影《我的寵物是大象》,被告會在2017年向原告歸還7千7百萬元人民幣。惟最終被告未有支付相關款項,原告遂入稟追討。
案件編號:HCA16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