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2歲童旺角警署外噴辱罵字句 認刑事毀壞候判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12歲中二男生涉於10月初在旺角警署和太子站外牆噴上辱罵字句,遭便衣警員目睹並尾隨至住所。少年翌日出門時被捕,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今(21日)於西九龍法院少年庭認罪,亦成了條例風波以來,最年輕被定罪的被告。辯方求情指他衝動犯案,深感後悔。裁判官王證瑜為少年索取福利官報告及感化報告,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期間少年續准保釋。

旺角警署圍牆上亦有不少塗鴉,清潔工人到場清潔。(鄧栢良攝)

12歲被告今由父母、祖父母陪同,其中學副校長及社工亦有到庭旁聽。他被控於10月3日毀壞旺角警署和太子站B1出口外牆。

出門上學時被截查拘捕

案情指,當晚7時半,有便衣警員目睹蒙面的被告在旺角警署噴上「死黑警全家比狗X」,之後再於太子站噴上「天滅 Free HK」。便衣警尾隨見被告進入某住宅,待他翌晨出門上學時截查拘捕。警方在其住所搜出黑色噴漆和案發時所穿的衣物。被告警誡下承認單獨犯案,感到後悔。

受外界影響犯事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因父母離異,自小由祖母照料,但父親幾乎每天會探望他。家人與師長在求情信表示,被告本性善良、樂於助人,會幫忙做家務及照顧祖母。辯方續指,被告受外界影響,出於不滿而衝動犯事;是次上了寶貴一課,事後已不敢外出。她希望法庭判處照顧及保護令,免留案底。

案件編號:WKCC7000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