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聲稱6.12遭警襲擊男子 入稟要警方交出施襲警員資料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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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6月欲修訂《逃犯條例》卻引起社會廣泛爭議,並發生過多次警民衝突,其中於去年6月12日於金鐘的衝突中,有多名示威者遭警方襲擊,但當日執勤的防暴警及速龍小隊,卻沒有展示警員編號,有聲稱遭警施襲的人早前已就此提司法覆核,其中一人昨(11日)再入稟高等法院,並向警隊「一哥」出傳票,要求交出有份向市民動手警員之姓名、警員編號等,並要求取得所有與事件有關的文件,包括流水簿、便箋及會議紀錄等。

【6.12】6月12日,警方武力驅散示威者,催淚彈掉入成千上萬的人群之中,眾人慌忙走避。(張浩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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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吳康聯,被告警務處處長。

傳票指,吳去年6月12日約下午3時,在夏愨道及添華道交界遭警方扯跌打傷。他現要求被告披露有份動手的警員之姓名、警員編號及住址,並提供所有與事件有關的文件,包括流水簿、便箋及會議紀錄,以讓其律師查閱及複印。吳又說明,他有權利用以上資料作民事追究或作其他檢控。

除了同日右眼中槍的楊子俊老師外,吳早前與另外兩名分別於去年7月及8月遭警方襲擊的市民申請司法覆核,指防暴及速龍小隊不展示號碼屬違憲。

案件編號:HCMP24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