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度來港爆竊海味店、錶行財物逾千萬 內地慣匪重囚5年10個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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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無業男聲稱因24歲幼子遇工業意外而花光積蓄為他醫病,並因此而欠下15萬元高利貸, 為了還款,他收下8.8萬報酬而答應朋友要求,並在6年間,5度來港打劫海味店、錶行及售賣名牌服裝的店舖,並劫去高達1650萬的財物。無業男今(1日)於高等法院承認5項爆竊罪,被判重囚5年10個月。

今年初如心廣場「時尚站」被爆竊。(資料圖片)

過往曾五度在港犯下爆竊罪的被告何麒森(47歲)承認在2010年8月26日至今年1月8日,於上環一海味店、東方表行尖沙咀分店、位於彌敦道的店舖「貴族名牌零售批發」、尖沙咀彌敦道店舖「Brandoff 」及荃灣如心廣場的店舖「時尚站」,劫去魚翅、手錶、手袋及銀包等財物。

法官判刑時稱,案件屬集團式跨境犯案,而每次犯案均是專業匪幫細心策劃及執行,全部失物亦沒法尋回,而失物皆價值不菲,以上均是加刑因素,惟考慮被告主動認罪,以協助警方調查,故最終判囚5年10個月。

求情:為子醫藥費欠高利貸

辯方求情指,被告2008年與妻離異,24歲幼子由他照顧,惟兒子因工業意外而癱瘓,其積蓄因替兒子支付醫藥費而花光,更因而欠下高利貸,此時一個名叫「阿兵」的朋友願每次支付1萬至2.5萬元,叫他與其他同黨一同來港爆竊。辯方強調被告非主腦,只協助打爛店舖玻璃及搬贓物上車。

今年一月被爆竊的「時尚站」。(資料圖片)

案情指,2010年8月26日至今年1月8日,被告與其他3同黨先後5度打劫上環一海味店、東方表行尖沙咀分店、位於彌敦道的店舖「貴族名牌零售批發」、尖沙咀彌敦道店舖「Brandoff 」及荃灣如心廣場的店舖「時尚站」,並劫去約1650萬財物。被告於今年3月18日來港時被捕,並招認曾5度犯案,而警方期後在部分案發現場發現染有被告遺傳基因的水樽和血漬。被告警誡下稱,只負責打爆玻璃或把風,每次只得1萬至2.5萬港元酬勞。

案件編號:HCCC4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