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問官員可否仿梁振英簽離職協議 譚志源引守則稱難一概而論

撰文: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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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林卓廷於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有關特首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簽訂離職協議的質詢,要求政府交代其他政府官員可否以梁振英提出的理據為由,與其他私人企業簽訂協議,而無需申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引用多項公職人員利益申報守則表示,事件涉及離職協議,要按情況決定需否申報,故不能一概而論,有關回應惹來民主派議員批評。

林卓廷在立法會上質問官員能否仿效梁振英與私人企業簽訂協議的做法。(資料圖片)

林卓廷要求政府解釋,政治委任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公務員可否仿傚梁振英的做法,即上任前簽訂協議,而協議設有避免利益衝突條款,有關公司亦未要求他提供任何服務、且從未向有關公司提供任何服務,他們是否不需申報而又可收取酬金。

譚志源回應時引述多項涉及公務員、政治委任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守則,指出政府官員受不同利益申報制度規管,如政治委任官員需申報持有的投資、股份和直接或間接利益等,而行政會議成員則需以保密形式向特首申報自己、配偶、近親和子女的投資,並有個人責任在討論與自己有利益衝突的事項前,事先申報。譚志源重申,政府有既定機制處理公務員申報利益和紀律事宜,如有證據顯示公務員涉嫌違規和不當,當局會按既定程序,採取行政或紀律行動,廉政公署亦會不偏不倚跟進個案。

對於譚志源僅引多項守則回應,林卓廷大感不滿,質疑政府根本沒有回應他的質詢,因為若政府指出政府官員可跟隨梁振英的做法,會摧毀本港的廉潔文化。同為民主黨的涂謹申亦批評,國家主席習近平都嚴厲打擊貪污,反而香港的制度則不需要梁振英申報與UGL的協議,質疑是否有人想包庇梁振英,令香港的制度「開倒車」。譚志源則指「包庇」一詞屬嚴重指控,「我提議大家好來好去,呢啲字眼如果冇實質證據,無謂喺呢啲場合,新正頭嘅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