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賊爆詹康信豪宅 偷3.8萬財物兼燒紫荊星章 被加監至26月
香港美國商會前主席詹康信位於深水灣道的豪宅,去年遭內地男子入屋爆竊,偷走約3.8萬財物,當中包括極具紀念價值的一大一小金紫荊星章。警方當晚在豪宅附近拘捕男子,並搜回贓物。男子今(2日)認罪,法官觀看證物相片後,見到其中一個金紫荊星章遭被告燒至「茄子般紫色」,斥被告行為損人不利己,故加刑3個月,總共被判囚2年2個月。
官:個紫荊星章燒至好醜樣
被告付英武(26歲),來自貴州的,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爆竊罪。
法官葉佐文看過證物相片後,見到其中一個金紫荊星章「變咗茄子般紫色」,似被人燒過,被告起初堅稱並非其所為。葉官則指,星章寶貴,不是有錢就能買到,又指「你偷還偷,無理由整壞,(星章)好有價值」故會加刑。而休庭後,被告承認曾損壞星章。葉官直言星章被燒至「好醜樣,掉又唔係,留又唔係」。
葉官判刑時指,被告將金紫荊星章燒成這樣子,絕對是破壞了金章外觀,金紫荊星章對事主有很大榮譽及紀念價值,不是金錢可衡量,被告無端將它破壞,損人不利己,故判他入獄2年2個月。
被告為挖土機工人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挖土機工人,月入6000,惟因打算結婚,備受財困而犯案。
案情指,去年9月5日下午6時,事主詹康信的僱人清潔書房後,只關上窗,但未有關上書房房門便離開。及至9時,僱人發現書房被關上,遂入房查探,發現書房一片凌亂,有被人搜掠的行跡,故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發現鐵絲網被剪開。
被告被捕時辯稱只在跑步
同日晚上11時15分,警方在豪宅附近巡邏時發現被告形跡可疑,背著一個看來十分沈重的背包,在山邊樓梯急步走出,更邊走邊望告警車,故上前截停被告,及搜出被偷的贓物。被告調查期間聲稱正在跑步,而被盜的財物則早前於香港仔一店舖購買,警誡下則保持緘默。
控罪指,2016年9月5日,被告在深水灣48號爆竊,即非法進入深水灣道48號文禮苑42座,偷取1個背包、5個盒、5隻腕錶、1隻碟、1套郵票、1隻陀錶、1條銀條、1個酒塞、2個金紫荊星章、1個心口針、2個鈕扣及八對袖口鈕。
案件編號:DCCC 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