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換肝】公院醫療事故匯報系統推行10年 遲通報早有前科

撰文: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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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醫院2名醫生涉疏忽處方藥物,疑導致鄧桂思突然肝衰竭,急需換肝。醫管局雖設有醫療事故通報機制,但事件中院方並未有按規定通報,揭示公立醫院存在隱瞞醫療事故問題。事實上,前線醫護人員不通報失誤,或醫管局總部遲公布事故,並非新鮮事。翻查紀錄,2016年沙田醫院的「簽漏死亡證」事件、2013年瑪嘉烈醫院「亂拔呼吸器令病人死亡事件」等,都是例子。
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斥,問題根源是醫管局高層一直採取「報唔報都無所謂」態度,管理只會註定失敗;高層亦無需問責,因為負責監察的醫管局董事局,亦只是「圍威喂」。

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昨日透露,遲公布鄧桂思事件,其中一個原因是涉事醫生休假。(資料圖片)

沙田醫院護士涉疏忽 未完成確認病人死亡程序送殮房

醫管局在2007年10月開始推行「醫療事故匯報系統」,至今剛好10年。系統規定醫院必須呈報9類「嚴重醫療事件」(見下表)。在該政策下,各醫院必須在24小時內,透過「早期事故通報系統」,呈報事故。

必須呈報的九類「嚴重醫療事件」為:
(1)誤認病人或錯認身體部位進行手術;
(2)手術時在病人體內遺留工具;
(3)進行ABO血型不配合的輸血;
(4)錯誤處方藥物引致病人永久喪失主要功能或死亡;
(5)因出現血管內氣體栓塞而導致病人死亡或神經損害;
(6)住院病人自殺死亡;
(7)在分娩或生產時發生嚴重事件引致孕婦死亡;
(8)錯配初生嬰兒或發生擄拐嬰兒事件;和
(9)導致病人永久喪失功能或死亡的其他嚴重事件(不包括併發症)。

7年270宗呈報

根據《醫管局嚴重不良事件年報》顯示,由2007年10月至2014年9月期間,7年有270宗「嚴重醫療事件」呈報,當中最多是住院病人自殺死亡,共有109宗,佔四成。其次是手術遺留工具,共97宗,佔三成半。誤認病人或錯認身體部位進行手術,亦有35宗,佔一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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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麒指,病人、醫護人員成最終受害者。(資料圖片)

不通報亦無後果

雖然系統要求上述事故「必須」通報,但事實上,不通報並不會有任何後果。郭家麒直斥:「其實無人知有幾多事故根本無呈報。」他表示,醫管局管理層一直採取「報唔報都無所謂」態度,管理只會註定失敗:「作為管理層,員工不跟從指令,一係嚴肅處理,一係『當無事』,而他一次又一次都『當無事』,前線當然不會理會。」

翻查紀錄,去年沙田醫院有醫生未簽署確認病人死亡,已把屍體送殮房事件,醫護人員一直無通報,醫管局亦無公布,事發後6日因傳媒查詢才揭發;2013年5月,瑪嘉烈醫院亦發生護士「誤停女病人呼吸機」,導致病人死亡事件,醫院同樣無在24小時內通報。

病人、醫護人員成最終受害者

郭家麒指,負責監察的醫管局的醫管局董事局,由於所有董事都是由政府委任,其實都只是「圍威喂」,根本不會問責。他對於今次醫管局設「獨立委員會」調查,即使加入董事局成員,亦不抱期望。他無奈指,最終受害的是病人,亦是醫護人員。病人直接不受保障,對醫管局無信心,前線醫護人員亦因為缺少病人信任,令工作舉步為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