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東九龍打擊醉駕危駕 截停9車包括保時捷 5司機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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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一連兩日(本月10日至11日),在區內展開打擊交通違例事項行動,總共拘捕5名司機及向4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所有被捕男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據了解,其中一名被捕司機涉嫌醉駕,當時駕駛保時捷。
警員在觀塘創業街近巧明街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45歲姓林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警員亦在巡經黃大仙彩虹道時亦截查兩輛私家車,兩名38歲姓葉及39歲姓楊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同涉「酒後駕駛」被捕。
此外,警員在觀塘繞道東行往將軍澳方向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超速行駛,並在車群中穿插,隨即展開追截行動,最後在將軍澳景嶺路近彩明街成功截停該輛私家車,經初步調查,該名27歲姓黃男司機涉嫌「超速駕駛」及「危險駕駛」被捕。
另外,警員在觀塘創業街截查一輛形迹可疑的私家車,經初步調查後,車上一名38歲姓黃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呼籲各駕駛人士,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