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男子隨地吐痰被要求出示身份證 發難襲擊食環署男職員後逃走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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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0日)下午1時50分,一名60餘歲男子於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99-109號近福康街隨地吐痰,被食環署人員要求出示身份證,惟他拒絕出示,並用手襲擊其中一名50餘歲食環署男職員,男子施襲後逃去無蹤,食環署人員於是報警求助。

被襲擊的男職員胸口及背痛,清醒送往博愛醫院治理。警方正追緝涉案男子,案件列作普通襲擊處理。

事發地點為青山公路元朗段。圖中非事發位置。(資料圖片)

食環署指,今日下午約1時半,署方一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在元朗福康街一帶向一名違反清潔法例的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其間被該名男子襲擊,胸部和背部受傷,被送院治理。案件現正由警方調查。

署方嚴正聲明,前線人員在執法時受侮辱、恐嚇或暴力對待是絕對不可以接受;食環署會繼續依法行事,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發言人亦強調,襲擊執法人員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須負上法律責任,市民應尊重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與他們充分合作。

經修訂的《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定額罰款條例》)於去年已生效,亂拋垃圾、隨地吐痰、亂貼街招等罪行定額罪款調高一倍至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