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灣仔駱克道搗淫窟 拘3本地女檢漱口水按摩油等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灣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4日)下午突擊搜查駱克道一單位,並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
人員於單位內拘捕3名46至48歲的本地女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和「協助管理賣淫場所」。行動中,人員檢獲漱口水、按摩油及毛巾等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