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車禍一個月】城巴冷待 社署官僚 傷者轟冷漠 索償一肚氣

撰文:洪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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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2日,一宗於繁忙時刻在鬧市發生的車禍,造成3死30傷。城巴高層於翌日帶備果籃到醫院探訪傷者,又表示會為傷者提供慰問金。同日下午,卻有死者家屬指出需自行致電城巴詢問路祭安排,還受到接線員冷漠回應,表示「我哋無做呢啲咁嘅嘢(路祭)」。12日過去,城巴在車禍傷者及死者家屬多番催促下,始答應為死者提供恩恤金,和為曾住院至少一晚的傷者提供慰問金,其他沒有住院的傷者如被遺棄的角落。有區議員指出,城巴在討論傷者賠償的初階表示不積極,有意拖延。

傷者如沒有住院未獲慰問金

車禍發生後12日,城巴向15位有留院至少一晚的傷者每人無條件發放三萬元慰問金。至於沒有留院的傷者,城巴表示會主動聯絡保險公司,如有傷者有經濟上困難,城巴可預先暫付救濟基金予傷者。城巴已向12位曾住院的傷者發放慰問金。城巴回應香港01查詢時表示,未住院傷者,保險公司代表亦已致電講解索償程序,已有傷者與保險公司就保險賠償達成協議。

任職的士司機的郭生因車禍扭傷右手,至今仍未能復工。(王譯揚攝)

一家三口受傷 僅得太太獲發慰問金

由於因城巴只會至少住院一晚的傷者提供慰問金,因此車禍中受傷的郭家三口,只有曾留院兩日的郭太獲發三萬元的慰問金。身為一家經濟支柱,任職的士司機的郭先生,因扭傷右手自車禍後需停工休養,「我而家係手停口停」。他斥責政府和城巴兩方對待傷者態度冷漠,「(政府)非法過馬路你就識得去罰錢,合法過馬路俾車撞個啲你就唔識得去支援」。

社署官僚 審批遲緩 難解燃眉之急

他於車禍後曾向社會福利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除了提供職業證明,社署仍需郭生提供多份有關的士的資料,如打理人資料、車主授權書、車行證明等。「我而家又唔係返緊工(駕駛的士)時撞車,點解要咁多關於我工作既額外資料?」郭表示,車禍後需要處理三人傷勢,根本無暇準備社署要求文件。直至上周一(16號),郭生好不容易湊齊文件,將它們一併送上社署灣仔總部,社署職員表示津貼撥款需時至少三星期,郭生無奈「車禍都已經發生成個月,根本解決唔到燃眉之急。」

車禍傷者楊先生表示,城巴職員在翌日探望時擺低生果藍後就匆匆離開,未有提及慰問金的事宜。(洪琦琦攝)

車禍翌日醫院探訪 城巴職員擺低果籃即離開

另一車禍傷者楊先生則表示,城巴於車禍翌日曾派職員到醫院送果籃,「果籃入面攝張卡系關於賠償既野,慰問幾句就走左,個時都冇提過有慰問金。」楊續稱,慈善團體如樂善堂即時向他提供兩萬元捐助。他認為城巴反應冷漠,沒有為傷者提供足夠援助。

深水埗區議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詠舜認為,城巴在處理上個月的欽州街大車禍時,態度欠積極。(洪琦琦攝)

事實上,城巴被斥冷漠的指控不只慰問金一事,車禍發生後,有死者家屬表示需要親自聯絡城巴做現場路祭安排,卻得到「我哋無做呢啲咁嘅嘢(路祭)」的冷漠回應。城巴發言人其後表示,城巴的顧客服務熱線今晨有接獲死者家屬查詢,或接線同事在溝通上有問題,對發生此情況表示「不好意思」,經管理層考慮後已即時向家屬聯絡安排路祭。

深水埗區議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詠舜表示,車禍至今共聯絡12名住院傷者和兩個傷者家屬。至今有9名傷者經已出院,但仍需在家修養,無法復工。他認為,城巴採取「拖」字訣,車禍發生時一味將責任推給保險公司,「佢既態度係拖延,係咁話等佢(傷者)好返先啦!如果唔係家屬逼佢(城巴)可能唔會俾」。鄭指出,多數傷者皆為男性,是家中經濟之柱,坦言三萬元慰問金對小康家庭而言只是非常少的救濟金,「比如一家三口黎講,三萬蚊最多用兩個月,仲有醫療費呢?」城巴曾承諾住院傷者,除了提供三萬元慰問金,還會酌情提供中期保險金,鄭表示會積極與城巴跟進。另外,鄭也曾於交通事務委員會中與運輸署和路政署討論,改善肇事現場的路面交通情況。他表示,提出的四個建議中,其中設置警告牌將於三個月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