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綺莉寓所竊案疑為母女糾紛? 警未拉人 大狀:暫難見刑事成分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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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吳綺莉寓所失竊案,報稱2支結他、2隻戒指及一批衣物被盜,其女兒吳卓林昨日曾現身向傳媒解畫指事件為誤會,她事前曾以短訊通知母親會回單位取東西,並持單位鎖匙返回取走物品。警方正調查事件,至今無人被捕,執業大律師指,案件是否涉及刑事成分需考慮母女關係、有否不誠實意圖及合理期望等因素,按初步案情暫時難見有刑事成分。

吳綺莉於前(29日)晚報警指寓所單位遇竊。(資料圖片)
女兒卓林昨日現身向傳媒解釋事件。(吳卓林Instagram圖片)

吳綺莉於周日(29日)晚報警,指其位於大坑宏豐臺單位內有一批衣物、2隻價值約7萬元的戒指及2支價值約10萬元的結他不翼而飛,警方將案件暫列盜竊,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警員曾到吳綺莉寓所調查,吳綺莉亦曾出入單位,但並無就事件回應。

據了解,吳的女兒有承認取了物品,吳綺莉知情,但她當時堅持要報警追究。但若其女兒不是將物品變賣,沒有令吳的財物造成永久損失,警方未必會採取拘捕行動。

吳綺莉昨日並無就事件回應。(資料圖片/郭倩雯攝)

吳卓林周二曾現身向傳媒指事件為誤會,她事前曾以Whatsapp短訊通知母親會回單位取東西,母親亦有回覆指可以,而她自己持有單位鎖匙,回家時單位無人,於是便取走數件衣物及結他。吳卓林稱其後有警察聯絡她,她亦即通知母親她可以歸還物品,不知為何母親會報警。

執業大律師:三大因素考慮盜竊是否成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法律上如要考慮案件是否涉及刑事成分,首先需要視乎兩母女的關係是否陌生人,例如如果一對父母早已表明與兒子一刀兩斷,連單位門鎖都更換,但兒子仍然強行進入單位取走財物,那就有明顯盜竊意圖;但相反如吳卓林的例子,她持有單位鎖匙,又與母親有聯繫,則未必屬盜竊。

第二因素是要視乎涉案財物誰屬及被告有否不誠實意圖,例如財物有否被變賣、丟棄等,案中結他如果為吳綺莉送給吳卓林,則吳卓林為結他的主人,有權作出處置。第三因素是被告人有否合理期望,如吳卓林對吳綺莉有合理期望她可以取走物品,則未必有盜竊的動機。陸偉雄指按初步案情,暫時難見有刑事成分,相信警方需要先清楚調查上述因素,方能決定是否進行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