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掃水馬】大埔紅頂小巴失控撞壆 司機乘客共6人傷

撰文:陳永武 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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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小巴泵把飛脫。(陳永武攝)

今日(30日)清晨5時許,姓黎(71歲)男子駕駛由上水開出的紅頂小巴,沿大埔大窩西支路駛往油麻地佐敦道。途至近南華莆對開一個左彎時,據報突然失控撞壆,掃毀約15米長水馬後,右邊車頭狂撼電燈柱躉始停下。意外後小巴車頭擋風玻璃爆裂,泵把飛脫,黎及四男一女(25至51歲)乘客受輕傷,救護員趕抵為傷者初步包紮後,分三輛救護車送往北區醫院治理。現場消息指,涉事司機報稱因現場漆黑一片肇禍,警方正調查意外原因,小巴事後由拖車拖走。

70歲以上續牌 需提供體檢證明 只能續一或三年牌

根據去年運輸及房屋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查問資料顯示,《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內規定,年滿70歲或以上人士,在申請新發、重發或續領駕駛執照時,必須提供一份不早於申請前四個月由註冊醫生所填寫及簽署的體格檢驗證明書,以證明有關申請人的健康狀況適宜駕駛,《規例》亦訂明70歲或以上的申請人只可選擇為期一年或三年的駕駛執照,《規例》也要求有效駕駛執照持有人如發現有《規例》內列明的疾病或身體傷殘,須立刻以書面通知署長,違例者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元。在2014至2016年間,運輸署在2014年拒絕兩宗「商用車輛」駕駛執照申請新發或續領的個案,在2015年和2016年則各拒絕一宗,有關的個案均是因為署長考慮申請人申報的資料後認為其身體狀況並不適合駕駛而被拒。

肇事小巴撞毀路邊水馬。(陳永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