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包鎅刀】屯門小學生鎅刀片傷同學 老師稱「互動」 家長報警

撰文:鄧栢良 賴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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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一名小學生在校內被同學用鎅刀劃出兩道傷痕,老師致電通知家長時卻稱是同學間的「互動」。家長查問事件來龍去脈後再向校方投訴,豈知校方暗示沒有見血,難以追究。家長不滿校方處理手法,最後報警求助。家長接受訪問稱,用鎅刀傷人的學生有過度活躍症,並疑有暴力傾向,早有打人前科,向學校投訴多次,均未能阻止涉事學生的行為,直言「學校俾唔到一個安全嘅讀書環境我(兒子)!」。專注不足/過度活躍症協會主席表示,有關學校或需要跨專業團隊提供有效的服務,如臨床心理學家評估學生的行為、職業治療師為學生作社交方面的訓練,始能有效解決問題。

受傷男童手腎有兩條紅色傷痕(左),劉太事後到屯門警署報案(右)。 

老師致電稱兒子與同學有「互動」  查問始知被鎅刀弄傷

受傷男童的母親劉太指,前日(26日)放學前5分鐘,收到班主任來電通知,其子與一名同學在班上有所「互動」,其後手臂被金屬物料刮損,留有兩條紅色傷痕。當時劉太以為是同學間玩耍弄傷,並非有心,故沒有為意。事後再向兒子查問,始知兒子在學校捉棋期間,涉事男生突然從後走來說:「俾隻手嚟」,其子遂伸出手臂,涉事男生用一個白色紙套在其手臂刮了數下,問道「痛唔痛?」其後才在紙套中取出一塊6吋長鎅刀刀片。

涉事男生疑有暴力傾向​ 多年來多次襲擊同學

劉太再向校方投訴,惟老師竟暗示劉太的兒子並無流血,不算是傷人案;又說其子「是自願被碰觸的,不能追究」。劉太表示,涉事男生有過度活躍症,並疑有暴力傾向,多年來對同班同學拳打腳踢,已被其他家長投訴使用暴力,一度投訴至校長及教育局層面。去年10月,劉太的兒子在校內不慎跌倒,涉事男生竟趁機上前連踢幾腳,令其子頭部紅腫受傷,當時劉太已向校方反映,但為了給予涉事男生一次改過機會,故無報警及到醫院驗傷。但劉太認為,涉事男生今次竟出動鎅刀,事態非常嚴重,不滿意現時校方處理方法,遂自行到屯門警署報案求助。

學校副校長稱,涉事學生為六年級生,現階段校方正調查當中。 (賴雯心攝)

涉事學生為六年級生 副校長稱「唔係受傷」

今早記者到學校了解情況。該校姓湯副校長回覆指,今早得悉事件,輔導組及訓導組已即時了解事件及跟進。湯副校長表示,兩名涉事學生為六年級生,校方將會約見涉事學生及家長了解詳情及交代事件。受訪期間湯副校長強調學生「唔係受傷」,並指校方會按指引適當處理,調查後才決定是否會懲處學生。

涉事家長與校方會面 學校出示「鎅刀」稱會嚴肅處理

劉太今早已與校方會面,校方承諾會加強監察涉事學生,會面期間校方出示涉事學生使用的鎅刀。劉太形容,該塊鎅刀長達6吋,「真係好恐怖啊!」校方表示,稍後會再約涉事男生的家長了解事件。直至下午1時許,校方向家長發訊息交代事件,指已接見家長,現正嚴肅處理事件,確保校園和諧及學生安全。

涉事學校為僑港伍氏宗親會伍時暢紀念學校。 (賴雯心攝)

校方安排駐校社工輔導、督促男生定時食藥

劉太指,多年來已向校方及教育局投訴多次,更要求學校分班隔離,但校方一直沒有安排。不過學校採取其他方法處理,例如要求駐校社工介入輔導、督促男生定時食藥、減少男生與同學接觸的機會,惟情況一直沒有改善。該男生至今仍間中拳打其他同學,「愈大愈嚴重,全級都知!」劉太指,校內老師已見慣不怪,即使記過處分都無效。

跨專業團隊服務為學校提供有效解決方法

專注不足/過度活躍症協會主席伍敏姿指,有過度活躍症的學生如有服藥,一般鮮會出現不受控打人的情況。而且六年級生已較成熟,有良好表達能力,老師可透過對話了解學生打人的原因,亦可以說道理及行為治療的方法減少學生打人的情況。但倘若涉事學生同時患上有對立性反抗症等共病,情況則較為複雜,學校老師及駐校社工未必有足夠專業知識去處理,有需要時須找學生的精神科醫生檢視用藥的問題。伍敏姿認為,長遠解決方法是透過跨專業團隊提供有效的服務,如臨床心理學家評估學生的行為、職業治療師為學生作社交方面的訓練,以此協助學校處理相關學生的問題。

葉建源指,事件的焦點不是有沒有流血,而是涉事學生是否導致另一名學生受傷。 (資料圖片)

有否流血非焦點 學生受傷要認真看待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指,事件的焦點不是有沒有流血,而是涉事學生是否導致另一名學生受傷,即使僅僅是皮外傷,校方亦要認真處理,以及查證學生是否使用鎅刀,因對整件事的判斷有重大影響。

他認為,學校理應即時了解事件的詳情,如查明屬實,要對學生作出警戒,並約見其家長,了解學生使用鎅刀的動機、對其他同學有何實際影響等。校方事後亦要考慮涉事學生是否需要向傷者道歉、或接受懲罰等,因為以鎅刀傷人有潛在的危險。

葉解釋,學校處理學生的操守問題,並非不可以報警,一般事件涉及嚴重傷人,校方是有需要報警;但如果學校認為學生只是頑皮,屬輕微違規,則可以透過教育的方式教導學生。

警方列「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

警方發言人回覆指,屯門警署昨日(9月27日)晚上接獲一名40歲女子報案,指其11歲兒子在屯門一學校內懷疑被另一名男童在小息期間以刀片鎅傷手臂,男童清醒及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理。警方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暫列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