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神器】管有汽車干擾器是否違法? 律師:要視乎用途

撰文: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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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27日)凌晨約4時半,有一名內地男子於沙田一村屋停車場被發現持有汽車干擾器,並嘗試打開一輛私家車的車門,其後以涉嫌干預汽車被捕。其實,汽車干擾器能截斷車匙的訊號,令車主誤以為成功鎖車,待車主離去,不法之徒就有機可乘。假若有人只是管有此偷車神器,惟沒有使用,會否已觸犯法例?

前日(27日)凌晨約4時半,沙田王屋里王屋村停車場有村民報案指,發現一名男子懷疑嘗試打開一輛私家車的車門。警員接報到場,截獲該名39歲姓游內地男子,並在他身上檢獲一對手套、一支電筒及一個懷疑汽車干擾器,游涉嫌干擾汽車被捕,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今年首三季(截至10月),警方錄得擅自取去交通工具案件共有371宗,有106人被捕。而2017年就錄得527宗,拘捕127人,較2016年的451宗增加76宗,當年拘捕140人;而去年的失車案升幅主要由電單車所帶動。警方回應指,未有為過往的個案進行分類,因此未能確認有沒有賊人以汽車干擾器偷車。

香港01到淘寶搜尋有關「鎖車干擾器」,網站顯示數十個相關產品,普遍由數十至數百元不等。(網站截圖)

車主鎖車後拉車門 即可破解干擾器

香港01記者以顧客身份於鴨寮街不同商店了解,其中一商店的老闆向記者透露,如手持干擾器的人在車主附近,於車主鎖車的同時啟動干擾器,截斷其訊號,就會令車主誤以為成功鎖車,待車主離去時,不法之徒就有機可乘。不過只要車主拉拉車門確認是否已成功鎖車,即可破解。老闆補充指,相信汽車干擾器沒有合法用途,因此現時香港應沒有人會售賣汽車干擾器,避免犯法。

雖然香港市面未覺有售賣,不過於淘寶搜尋有關「鎖車干擾器」,網站顯示數十個相關產品,普遍由數十至數百元不等。

律師:定罪要衡量干擾器的電磁波段

律師梁永鏗指,若有人企圖干擾他人或企圖盜竊當然會觸犯法例。不過如只是管有電磁波干擾器的人士就未必犯法。「通訊事務管理局只有對某些電磁波段作管制,如干擾器所用的頻道已納入當局的管制範圍內,即屬違法。」梁永鏗又指干擾器及對講機同出一轍,他表示使用對講機亦需調教至未有管制的特定頻道,如用家使用時的頻道未有納入政府的管制範圍內,就未必觸犯法例。

而警方回應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2年;而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7條,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亦屬犯罪,可處監禁3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