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工傷】倉務員幫工人睇位遭玻璃壓斃 非工作範圍勞保無得賠

撰文: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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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坊發生奪命工傷,金門建築公司的一名倉務員疑出於好心,為正卸下玻璃的貨車工人「睇位」時,被重兩噸的玻璃壓中慘死。死者任職的金門建築回應指,涉事的工程由太古坊一家租戶的承建商進行,並不是金門公司的工作或工程範圍。事發時死者並非在自己的工作範圍,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意外不在工作範圍內發生,難以獲得勞工保險賠償。

事主被一疊正從貨車式起重機卸下的玻璃壓倒死亡。(鄧栢良攝)

死者為59歲的馬禹良,是金門建築的倉務員,工業傷亡權益會稱,死者與太太育有三名子女,最年幼的孩子仍在學,死者是家中經濟支柱。

事發時在協助租戶承建商 非工作範圍內

事發後,太古地產發言人回覆指,受僱於租戶承建商的工人,從吊臂車卸下屬於租戶的玻璃板期間,玻璃板突然塌下並擊中一名受僱於大廈承建商的工人,導致其不幸受傷身故。

而死者馬禹良所屬的公司金門建築金門則回應稱,涉事的工程由太古坊一家租戶的承建商進行,並不是金門公司的工作或工程範圍,會配合相關的調查工作。公司對一名員工於今日凌晨在太古坊一座卸貨區被塌下的玻璃板擊中,導致身亡深表沉痛,已聯絡員工家屬表達深切慰問及發放緊急援助金,並正聯同太古地產給予協助以度過難關。

羅少雄稱,若涉事吊臂車有購買「機械操作保險」,家屬可追討保險。

據死者的工友透露,死者當時是協助大廈租戶進行裝修工程的吊運玻璃時發生意外,並不是自己的工作範圍,羅少雄稱,根據勞工條例,有列明工人的工作範圍,若在工作範圍之外發生意外,未必會受到勞工保險的保障,「做非工作以內嘅嘢,唔會受勞工保障。」

可向貨車吊臂車擁有人追討賠償

由於是吊運玻璃的吊臂車吊帶鬆脫導致一疊玻璃墮下,並壓斃事主,羅少雄稱,死者家屬可循兩方向追討賠償。第一,擁有貨車的車主或工程公司是否購有「第三者責任保險」,他稱,不少工程公司為免於施工期間發生意外而導致人命傷亡,都會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他舉例,每座大廈都有第三者責任保險,若有石屎剝落而導致人命傷亡或財物損毀,便有保險進行賠償。另外,羅少雄又透露,現時涉及機械操作的工程亦可購買「機械操作保險」,若機械在運作期間發生意外導致人命傷亡,亦可作賠償。

現場為英皇道979號太古坊一座林肯大廈地庫停車場。(賴南秋攝)

勞工處發言人指,在得知意外發生後,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並已向有關承建商及貨車式起重機的擁有人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使用貨車式起重機進行吊運工作,直至信納承建商及貨車式起重機的擁有人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勞工處稱,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勞工處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勞工處會協助他們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勞工處亦會因應家屬的需要及意願,就經濟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聯絡社會福利署。

死者是家中的經濟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