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白牌車】警機場截查三輛客貨車 不涉載客取酬卻疑非法改裝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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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昨日(3月7日)上午11時在香港國際機場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用途的執法行動。

警員在機場一號停車場及航運路一帶檢查車輛。行動中,人員截查3輛分別由3名非華裔男子(年齡介乎24歲至38歲)駕駛的客貨車。經初步檢驗後,該3輛客貨車相信分別曾非法改裝,當中包括座位改動、引擎編號改動及其他機件結構上改動,以及引擎漏油,不適宜在道路上行駛,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結構及保養)條例」,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警方不排除稍後時間會向涉案司機及車主進行檢控行動。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而有關涉案車主,亦須要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