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工傷】灣仔地盤工8米高墮𨋢槽亡 勞工處發暫時停工通知書

撰文: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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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午(22日)11時半,警方接報指灣仔莊士敦道208地盤位置,一名工人於8米高位置墮下,昏迷送往律頓治醫院後證實身亡,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暫列作工業意外處理,警方及勞工署及後到場了解。

現場消息指,涉事男死者56歲,事發時正使用地盤位置的鐵製𨋢運送物料。據悉,事主是圍網工人,今日乘搭載貨電梯時從高處墮至𨋢槽。

勞工處:正展開調查

勞工處表示,處方正調查今午於灣仔發生的一宗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子死亡;勞工處在接報後即時派員到現場,現正就意外原因展開調查。

勞工處﹕向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

勞工處表示,高度關注上述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工懷疑從高處墮進一部物料吊重機的槽底死亡。對於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勞工處十分難過,並對身故工友的家屬及受傷工友致以深切慰問。
 
勞工處指得知意外發生後,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並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地盤進行有關物料吊重機的搭建、拆卸、改動及使用,直至勞工處信納承建商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勞工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安全的作業裝置及安全的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就今日的意外,勞工處會於日內在網頁發放「職安警示」及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勞工處會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亦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勞工處會協助他們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勞工處亦會因應家屬的需要及意願,就經濟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聯絡社會福利署。

為了保障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勞工處呼籲僱主必須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僱員亦須與其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