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路障截私家車 揭試車牌屬複印文件 司機及試車牌持有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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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19 日)午在荃灣區執行偵速車輛行動,其間截查1輛掛有試車牌的私家車時,揭發該試車牌是複製文件,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拘捕司機及試車牌的持有人。

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昨午在荃灣區設置路障進行偵速行動,其間截查1輛掛有試車牌照的私家車,經調查後懷疑該車輛的試車牌照為複印文件。事件中44歲姓莊男司機及41歲姓王試車牌照男持有人被捕,涉及「行使虛假文書」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偽造、更改、使用,或借予或容許任何人使用條例適用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試車牌照)即屬違法,違者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3年。

警方呼籲各駕駛人士,使用虛假文書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