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EU警車被掟汽油彈 警追捕拘24歲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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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1名男子涉嫌縱火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昨(1日)晚上11時25分,警方接報指,一名男子向一輛停泊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的西九龍警區衝鋒車投擲一枚汽油彈,汽油彈擊中衝鋒車車尾並着地起火,車上警員隨即下車追捕該名男子。卒在亞皆老街制服1名24歲姓李男子,並在他的背囊搜出一枚未經使用的懷疑汽油彈,外套搜出一對勞工手套和一個打火機。警方隨即以縱火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名將他拘捕。事件中沒有警員受傷,警車亦未有損毀。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被捕男子正被扣留調查。
負貴案件的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主管黃健熙督察稱,縱火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最高可判監2年;縱火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黃重申,警方絕對有能力迅速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維持香港治安及社會安寧。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主管黃健熙督察稱,警方絕對有能力迅速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維持香港治安以及社會安寧。(黃偉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