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警署星期天首對外開放 警員百年前兼任滅火職責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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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綠衣」警察重出江湖?這不是拍戲場景,原來只是一班警察在開放日穿上昔日制服,向市民展示警隊歷史。被列為三級歷史建築的山頂警署,迎來130周年紀念,警署將由周日(11月26日)起一連三個周末舉行開放日,邀請市民參觀,3000張公開門票早已全數派罄。開放日會展出警隊昔日裝備及山頂警署的設施,當中一款手推消防車見證了警員百多年前,也需兼任滅火工作,別具歷史意義。
開放日有何賣點?中區警區指揮官陳俊燊推介指,市民不容錯過一部百多年前駐守山頂的警員經常使用的手推消防車。他指,百多年前山頂警員的職責除撲滅罪行外,還要滅火工作。部分被委派兼任救火的警員會配置手推消防車及喉轆,敲擊銅鑼以作火警警報,由於他們出眾,這些警員的月薪亦比其他警員多5元,主管人員更多25元,直到二戰爆發後,警員才不須再滅火。
除手推消防車外,警署亦重塑羈留所的環境,以及山頂警區指揮官辦公室,昔日使用的打字機、電風扇、鑰匙櫃及夾萬重演,更有歷代山頂分區指揮官的名字刻在木板上,見證山頂警署的時代變遷。開放日亦會展示警員昔日的制服,例如二十世紀初期的「大頭綠衣」制服、過去六七暴動時曾使用的藤盾和警棍等。
山頂警署於1886年建成,2010年獲評為三級歷史建築,屬於本港地理位置最高的警署,目前仍然運作。為慶祝其130周年紀念,開放日由明日起一連三個周六及周日,開放警署的主樓部份,供3000市民及不同團體參觀。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主持開幕儀式,並與早前獲邀的復康團體一同參觀。